關于2023年第十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擬推薦名單的公示
根據《福建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閩工信規〔2022〕12號)要求,經企業自愿申報,各縣(市)區工信局初審、實地抽查和推薦,市工信局進行復審等程序,擬推薦10家企業為2023年第十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現將擬推薦名單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如對公示企業有異議,請于11月17日前書面向市工信局機關紀委或企業服務處反映。聯系電話:83210759(機關紀委)83258367(企業服務處)。
附件:福州市2023年第十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擬推薦名單
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