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按照《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產業〔2012〕422號),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三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政法函〔2021〕71號)要求,我局現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的推薦申報工作,同時對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進行復核初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申報推薦工作
(一)申報主體條件
在北京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基本條件,近2年內(2019年1月1日起)未發生重大質量、環保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情況,原則上已認定為北京高精尖產業設計中心。
(二)申報程序及時間要求
初審推薦。請各申報企業填寫《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見附件1),并按照《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和復核材料清單》(見附件2)組織申報材料,并于5月10日前將電子版申請表和申報材料打包,通過電子郵件提交我局。電子郵件主題請按“申報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簡稱”格式發送。我局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擇優向工信部推薦,我局推薦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家。
在線填報。對列入我局推薦名單的申報企業,將被分配網上登錄賬號,企業通過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網址:www.id-center.org.cn)在線填報信息和上傳材料。為保障后續紙質材料提交的時間,申報企業應于5月31日前完成在線填報。
打印提交。填報完成后,申報企業在線打印申報材料并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并于6月3日前報送我局。我局將于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推薦企業申報材料的核對蓋章,并報送工信部。
二、第三批復核工作
(一)復核主體
在北京市注冊,2017年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
(二)復核程序及時間要求
請各復核企業按照《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和復核材料清單》(見附件2)組織復核材料,在分配到網上登錄賬號后通過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在線填報信息和上傳材料。復核企業分配登錄賬號、在線填報、報送紙質材料的時間,與申報企業一致。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請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積極動員本區的優秀高精尖產業設計企業參加申報。
(二)請參加申報和復核的企業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完成在線填報、報送紙質材料。
(三)參加申報和復核的企業的材料需全部上傳至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并確保材料內容真實、準確,且線上線下一致。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三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和《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請登錄工信部網站查找。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黃祎豐 85235986 13811780653; 梁化君 55578312
電子郵箱:huangyifeng@jxj.beijing.gov.cn
郵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5號樓721室(郵編101160)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