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第二批佛山市科技創新資金項目驗收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科學技術局),各項目承擔單位:
根據《佛山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組織2023年第二批佛山市科技創新資金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佛科通〔2023〕67號)要求,為規范開展2023年第二批佛山市科技創新資金項目驗收工作,提高驗收成效,關于驗收工作中對項目承擔單位所提供和實現的技術成果、經費支出、產業化情況,以及相關技術指標等佐證材料的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首次驗收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提供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以及有關項目佐證材料時間范圍必須是項目合同書約定的執行期內,如有特殊情況(如項目財政資金未有及時到位、疫情停產等不可預見或不可控等原因),需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書面說明和佐證材料,由驗收專家作出判斷是否采納延期說明;延期材料計算日期最長不超過市科技局驗收通知發出日期。
二、二次驗收的整改項目,項目整改期從整改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年內,整改后驗收所提供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以及有關項目佐證材料時間范圍計算日期最長不超過項目整改截止日期。
佛山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