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吉林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資金項目、云平臺和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補助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工信局、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經發局、財政局,梅河口市工信局、財政局:
為高質量落實《吉林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行動方案(2023-2025年)》(數字吉林辦〔2023〕5號),依據《〈吉林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行動方案(2023-2025年)〉獎補政策實施細則(試行)》(吉工信辦聯〔2023〕36號),現就開展2023年度吉林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資金項目、云平臺和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補助申報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關于申報項目補助
(一)支持范圍
1.有貸款的項目。獲得銀行項目貸款或融資擔保貸款的“智改數轉”項目,且2023年5月4日以來發生利息或擔保費用支出;2.無貸款的項目。通過自有資金建設的“智改數轉”項目,2023年5月4日以來已竣工投產或大部分投產。
(二)支持方式
1.貸款貼息。
(1)貼息時限: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貼息標準:對使用1年期及以上貸款實施“智改數轉”項目的企業,根據貸款中用于智能化設備和軟件的投入規模(不少于500萬元),按照實際貸款利率(若實際貸款利率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標準執行貼息),給予100%貼息。單個企業每年貼息規模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2023年5月4日至2024年5月3日),貼息期不超過兩年。貼息采用“先付后貼”。同一獨立法人每年享受“智改數轉”政策項目限定為1個。
2.融資擔保補助。
(1)補助時限: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補助標準:對使用1年期及以上擔保貸款實施“智改數轉”項目的企業,根據擔保貸款中用于智能設備和軟件的投入規模(不少于500萬元),按照實際擔保費率(若實際擔保費率高于1%,以1%費率標準執行補助),給予100%擔保費補助。單個企業擔保費補助規模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最長補助期限為1年。
3.事后獎補。
(1)獎補時限:一次性獎補。
(2)獎補標準:對使用自有資金實施“智改數轉”項目的企業,根據智能化設備和軟件的投入規模(不少于500萬元),按照當年1年期貸款平均基準利率上浮1個百分點的標準,給予事后獎補。單個項目最高補助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每個企業每年最多支持一個項目。
(三)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須列入省級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項目庫(具體可通過省工信廳官方網站查詢《關于公布2023年省級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入庫項目名單(第一批和第二批)的通知》(吉工信規劃〔2023〕305號),以及《關于調整省級工業產業鏈試點示范項目庫(第二批)的通知》(吉工信辦聯〔2023〕5號)和《關于公布2023年省級工業產業鏈試點示范名單的通知》(吉工信辦聯〔2023〕13號)中“工業升級改造工程試點示范項目(智能化改造項目)”類項目)。
2.申報項目原則上應為2023年5月4日以來在建、竣工投產或大部分投產的項目(詳見各申報指南要求)。
3.申報項目材料須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4.申報項目未獲得其他省級專項資金支持。
(四)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需按申報類型提交項目申報書(附件1-3)、績效目標表(附件1-4)、綜合信用承諾書(附件1-5)等材料。
(五)時間安排
此次申報采取網絡和紙質并行申報方式。
1.網絡申報(11月3日—11月13日)。申報單位需在網絡申報時間范圍內,通過吉林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項目申報系統(http://zs.goaw.com.cn/)或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系統(http://www.goaw.com.cn/)提交申報材料PDF掃描件(需為彩色含相關公章)及電子版(注:登錄申報系統,選擇“項目審查”,點擊“提交資金項目申報書”,上傳相關文件)。
2.紙質申報(11月14日—11月16日)。申報單位在網絡申報的同時,按要求打印紙質材料報屬地工信、財政部門,地區審查后附聯合行文推薦文件和匯總表(附件1-1和1-2),分別報省工信廳、省財政廳(一式一份。同時提供與文件同等數量光盤、U盤等傳輸介質,內存推薦材料電子版及加蓋公章的材料掃描件,需PDF及word兩個版本,每個版本均為1個文件)。
3.材料審核。省工信廳對各市(州)、縣(市)上報項目進行審核,經專家組評審通過后,確定擬支持企業。除涉密信息外,將擬支持企業按規定向社會公示,結合公示情況形成補助方案。
(六)相關要求
1.加強項目組織。各地工信、財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查申報材料,確保申報材料符合相關要求。各地財政部門對同一企業同一項目申報、獲得多項專項資金的情況進行核實。確保上報材料規范、完整,復印件清晰。
2.壓實主體責任。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一經發現申報單位有假項目、假發票、聯合社會中介機構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票否決,記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申報補助項目。
3.嚴格規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規范申報項目推薦程序,科學公正地組織本地區的項目申報。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對項目組織申報全過程的監督,確保項目推薦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過程規范化。
4.審計報告要求。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2022年度審計報告和項目專項審計報告(相關數據截至2023年10月31日),必須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報備驗證(報告需包含驗證二維碼),并提供該報告查詢截圖復印件。
5.嚴格績效管理。申報單位需結合實際填報績效目標表。
6.材料裝訂要求。申報書正反印刷,膠裝成冊。
二、關于申報云平臺補助
(一)支持范圍
基于公共網絡,面向中小企業設備上云、管理上云、服務上云和數據上云,為中小企業提供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等數字化賦能的云平臺;所稱的云平臺企業,是指承擔平臺建設運營的企業、非公益事業單位,且2023年5月4日以來形成的服務。
(二)支持方式
對面向中小企業開展存貯、算力、安全、軟件等上云服務的云平臺企業,在政策期內,按照分檔遞進的原則實施分類獎補政策。
1.補助時限: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補助標準:(1)達標獎補和激勵獎補。根據當年服務省內制造業中小企業新增戶數(每戶收取服務費5000元以上,下同)設置三個檔位,達到100、300和500戶及以上的,分別按照對應新增收取服務費的10%、15%和20%給予云平臺企業一次性分檔達標獎補,每個云平臺企業最高補助原則上分別不超過30萬元、120萬元和260萬元。對新增企業戶數超過50戶但未達到檔位標準的,按對應新增收取服務費的5%給予一次性激勵獎補,每個云平臺企業最高補助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2)增量獎補。對已獲得達標獎補,并在以后年度服務企業戶數有增加的云平臺企業,根據當年新增企業對應收取服務費,給予10%的增量獎補,每個云平臺企業最高補助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3)晉檔獎補。對已獲得達標獎補和激勵獎補的云平臺企業,累計新增戶數在以后年度達標或達到更高檔位標準的,根據對應檔位標準,按照扣減已獲得擴補額度后的差額部分給予晉檔獎補。同一年度不可重復享受增量獎補和晉檔獎補。
(三)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必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云服務平臺。
2.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近三年無失信行為。
3.截至申報時間,至少開展1次線上或線下的企業上云培訓活動,至2024年5月3日要開展3次以上線上或線下的企業上云培訓活動。
4.平臺需納入省工業互聯網生態資源池。
5.平臺需對服務企業上云讓利或優惠,最終惠及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
6.省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申報材料
申報主體須按照以下順序裝訂紙質申報材料,并加蓋企業公章。
1.云平臺補助申報書(附件2-2)。
2.其他佐證材料。
(五)時間安排
此次申報采取紙質申報方式。
1.企業報送。按照“自愿申報”原則,請企業嚴格按要求填寫申報書(附件2-2),將紙質申報材料于2023年11月13日下班前,分別報送屬地工信、財政部門(一式二份。同時提供與文件同等數量光盤、U盤等傳輸介質,內存推薦材料電子版及加蓋公章的材料掃描件,需PDF及word兩個版本,每個版本均為1個文件)。
2.部門報送。各市(州)、縣(市)工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后,附聯合行文推薦文件和匯總表(附件2-1),于2023年11月16日下班前,分別報送省工信廳、省財政廳(一式一份。同時提供與文件同等數量光盤、U盤等傳輸介質,內存推薦材料電子版及加蓋公章的材料掃描件,需PDF及word兩個版本,每個版本均為1個文件)。
3.材料審核。省工信廳對各市(州)、縣(市)上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專家組評審通過后,確定擬支持企業。除涉密信息外,將擬支持企業按規定向社會公示,結合公示情況形成補助方案。
(六)相關要求
1.加強項目組織。各地工信、財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查申報材料,確保申報材料符合相關要求。各地財政部門對同一企業同一項目申報、獲得多項專項資金的情況進行核實。確保上報材料規范、完整,復印件清晰。
2.壓實主體責任。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一經發現申報單位有假項目、假發票、聯合社會中介機構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票否決,記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申報獎勵項目。
3.嚴格規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規范申報項目推薦程序,科學公正地組織本地區的項目申報。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對項目組織申報全過程的監督,確保項目推薦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過程規范化。
4.材料裝訂要求。申報書正反印刷,膠裝成冊。
三、關于申報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補助
(一)支持范圍
從事智能制造軟、硬件裝備和系統設計、生產、安裝、調試,具備系統解決方案供應能力,能夠提供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生產線、車間、工廠集成應用服務的產品供應商、服務提供商和系統集成商,且2023年5月4日以來形成的服務。
(二)支持方式
1.補助時限: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補助標準:對為企業實施“智改數轉”項目提供整體解決方案的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按不超過當年服務本地項目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設備和技術服務總額的1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三)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必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
2.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具有良好的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近三年無失信行為。
3.從事智能制造軟、硬件裝備和系統的設計、生產、安裝、調試業務,為制造業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提供產品或集成服務,主要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政策導向。
4.擁有研發設計、集成實施和運維服務專業團隊,已經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環境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和售后服務管理體系等。
5.在所服務的主要產業領域影響力較大或在細分領域有代表性,具有良好的成長性、示范性,具有較強的專業服務能力和社會服務資源,能積極探索采用新的服務模式和機制,促進智能制造的規模化應用。
(四)申報材料
申報主體須按照以下順序裝訂紙質申報材料,并加蓋企業公章。
1.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補助申報書(附件3-2)。
2.其他佐證材料。
(五)時間安排
此次申報采取紙質申報方式。
1.企業報送。按照“自愿申報”原則,請企業嚴格按要求填寫申報書(附件3-2),將紙質申報材料于2023年11月13日下班前,分別報送屬地工信、財政部門(一式二份。同時提供與文件同等數量光盤、U盤等傳輸介質,內存推薦材料電子版及加蓋公章的材料掃描件,需PDF及word兩個版本,每個版本均為1個文件)。
2.部門報送。各市(州)、縣(市)工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后,附聯合行文推薦文件和匯總表(附件3-1),于2023年11月16日下班前,分別報送省工信廳、省財政廳(一式一份。同時提供與文件同等數量光盤、U盤等傳輸介質,內存推薦材料電子版及加蓋公章的材料掃描件,需PDF及word兩個版本,每個版本均為1個文件)。
3.材料審核。省工信廳對各市(州)、縣(市)上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專家組評審通過后,確定擬支持企業。除涉密信息外,將擬支持企業按規定向社會公示,結合公示情況形成補助方案。
(六)相關要求
1.加強項目組織。各地工信、財政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查申報材料,確保申報材料符合相關要求。各地財政部門對同一企業同一項目申報、獲得多項專項資金的情況進行核實。確保上報材料規范、完整,復印件清晰。
2.壓實主體責任。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一經發現申報單位有假項目、假發票、聯合社會中介機構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票否決,記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申報獎勵項目。
3.嚴格規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規范申報項目推薦程序,科學公正地組織本地區的項目申報。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對項目組織申報全過程的監督,確保項目推薦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過程規范化。
4.材料裝訂要求。申報書正反印刷,膠裝成冊。
四、聯系方式及相關附件
(一)申報項目補助,聯系方式及相關附件
省工信廳規劃與投資處:
牛豐新 0431-88904525
王成禹 0431-88906416
省財政廳產業發展處:
王識宇 0431-88550556
1.在省級制造業“智改數轉”項目庫的項目,請登陸:
吉林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項目申報系統:
2.在省級工業產業鏈試點示范項目庫的項目,請登陸:
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系統網址:
http://www.goaw.com.cn/
網絡系統申報技術咨詢電話:
400—0431—528
0431-85531232轉807
登錄頁面同時設置在線客服,申報單位亦可留言咨詢。
附件:1-1.2023年度吉林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資金申報項目匯總表(屬地工信、財政部門填報)
1-2.2023年度吉林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資金申報項目審計報告審核情況登記匯總表(屬地工信、財政部門填報)
1-3.2023年度吉林省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資金申報項目申報書(申報單位填報)
1-4.績效目標表(申報單位填報)
1-5.綜合信用承諾書(申報單位填報)
(二)申報云平臺補助,聯系方式及相關附件
省工信廳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處:紀大超 0431-88905238
省工信廳規劃與投資處:王成禹 0431-88906416
省財政廳產業發展處:王識宇 0431-88550556
附件:2-1.吉林省云平臺補助申報匯總表(屬地工信、財政部門填報)
2-2.云平臺補助申報書(申報單位填報)
(三)申報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補助,聯系方式及相關附件
省工信廳裝備工業處:張勇軍 0431-88905467
省工信廳規劃與投資處:王成禹 0431-88906416
省財政廳產業發展處:王識宇 0431-88550556
附件:3-1.吉林省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補助匯總表(屬地工信、財政部門填報)
3-2.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補助申報書(申報單位填報)
注:請各申報單位要認真閱讀通知,根據申報補助方向(項目、云平臺、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選擇對應的申報指南進行認真填寫。
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吉林省財政廳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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