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度“三區”人才支持計劃科技人員專項計劃的通知
各州(市)科技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持續助力鄉村振興,充分發揮科技人員在“三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2024年計劃選派1800名科技人員赴省內89個“三區”縣開展科技服務。為做好選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要求
(一)派出單位
1.有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職業院校以及各類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建設依托單位;
2.省直有關事業單位、有關企業;
3.州(市)級有關事業單位、有關企業;
4.非“三區”縣(市、區)有關事業單位、有關企業等。
(二)選派對象及條件
1.選派對象主要為能夠解決受援地區科技需求的現代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農村生態、環保、信息化等行業的科技人員,所學或所從事專業與服務農業農村相關,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同等職業資格),自愿為受援地服務對象提供科技服務或到受援地開展科技創業。
2.2022—2023年已認定的云南省科技特派員,以及已申報2024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員的人員此次暫緩申報。
3.在征詢本人意愿基礎上,將27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科技特派團成員主動認定為“三區”科技人才。參與多個國家特派團工作的團員按1人次予以“三區”科技人才經費支持。
(三)服務對象
1.優先選派“三區”科技人才服務云南省三區三州和邊境三區縣。
2.89個“三區”縣內經過認定的云南省優質種業基地、農業科技示范園、農產品深加工科技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試點企業,以及其他重點企業、龍頭企業、經濟合作組織、專業技術協會、科技園區、產業園區、星創天地等。89個“三區”縣內承擔國家、省、州(市)、縣級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89個“三區”縣內的農場、林場等基層專業技術機構和科技示范基地、家庭農場、種養大戶。
3.縣直機關(部門)和事業單位不能作為受援單位。派出單位或其下屬單位不能作為本人受援單位。
(四)服務內容與形式
選派科技人員要圍繞服務地區或單位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專業技術服務,或者與服務對象結成利益共同體、創辦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等,推進縣域科技創新創業,為“三區”培養本土科技人才。
(五)服務時間
提供科技服務的時間為1年,派出期間根據服務對象的科技需求,不定期到實地開展科技服務,或采取通訊、網絡等手段及時提供科技服務、解決科技問題。
二、支持措施
(一)選派期間,選派人員的人事、勞動關系保留在原單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選派期滿后仍回原單位工作。
(二)按照每人每年2萬元標準對“三區”科技人才給予補助,主要用于列支科技人員到“三區”縣開展科技服務的交通差旅、購買意外保險和培訓費用等,其中差旅費原則上不高于70%,根據實際開支情況可適當調整。
(三)對“三區”科技人才與服務對象聯合申報的產學研科技計劃項目,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單位對“三區”科技人才應從人才工作經費中給予更多支持。
(四)其他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按照《關于印發〈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中組發〔2011〕23號)執行。
三、相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與受援地區對接科技需求,引導和組織廣大科技人員積極申報,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做出應有貢獻。
(二)各單位要嚴格把關,往年作為選派對象但未提交“四方(五方)協議”書和考核表的科技人員原則上不再推薦。
(三)各單位應提前做好統一調配工作,均衡分配選派對象,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可適當增加名額。原則上同一受援單位同期服務的“三區”科技人才不得超過3人。
(四)2024年“三區”科技人才州(市)申報材料按派出單位屬地匯總報送。
(五)請各州(市)、省直單位科技主管部門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填寫《2024年云南省“三區”科技人才選派五方協議書》(詳見附件2),并統一填報《“三區”科技人才選派對象情況匯總表》(詳見附件3)。上述申報材料允許電子簽章,材料真實性納入誠信管理。
(六)請各州(市)、省直單位科技主管部門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將擬選派對象簽章齊全的《五方協議書》、《“三區”科技人才選派對象情況匯總表》掃描文檔及可編輯Excel文檔發送至kjt63169621@126.com,上述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郵寄至省農村科技服務中心。郵寄地址:昆明市護國路28號云南省農村科技服務中心;郵編:650031。
附件:
云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