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淀區重大科技項目和創新平臺建設獎勵專項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中關村科學城建設的若干措施》(京海發〔2018〕1號),充分發揮區級措施的引導激勵、政策配套作用,引導駐區創新型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開展高質量產學研合作,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強化企業科技創新的主體地位,促進原創知識和技術產出,全力打造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海淀樣板,制定發布2023年海淀區重大科技項目和創新平臺建設獎勵專項申報指南。
一、支持對象
1.在海淀區注冊、納稅并納入海淀園統計范圍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2.企業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海淀區產業發展導向,無不良信用記錄,財務狀況良好,對海淀區經濟發展做出一定貢獻。
二、支持內容
本專項每家企業可獲得的最高支持不超過200萬元。具體支持內容如下:
(一)重大科技項目獎勵
1.國家級重大科技項目:對2022年度主持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企業,每項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100萬元。申報企業要求為項目牽頭承擔單位或課題第一承擔單位。
申報企業要求提供立項通知和立項項目/課題任務書(合同書),立項時間以立項通知落款時間為準。
2.北京市級重大科技項目:對2022年度主持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立項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每項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40萬元。申報企業要求為課題第一承擔單位。
申報企業要求提供立項項目任務書(合同書),立項時間以項目任務書(合同書)時間為準。
(二)創新平臺建設獎勵
1.國家級創新平臺:對2022年度新獲得國家科技部認定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發改委認定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信部認定的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資質的企業,每項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100萬元。
申報企業要求提供資質牌匾和立項批復等證明材料,時間以立項批復時間為準。
2.北京市級創新平臺:對2022年度新獲得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認定的企業技術創新中心、北京市經信局認定的北京市產業創新中心、北京市發改委認定的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資質的企業,每項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40萬元。
申報企業要求提供資質牌匾和立項批復等證明材料,時間以立項批復時間為準。
3.高校院所聯合實驗室:對2022年度與北京市普通本科高校(包含院系)或中央級科研院所(由中央機構編制部門批復設立的)共建聯合實驗室(聯合科研機構)的企業,每項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40萬元。
申報企業要求提供雙方合作協議和校方或科研院所出具的證明材料,研究內容符合海淀區重點發展產業方向且圍繞關鍵核心技術聯合研發,立項時間以合作協議簽訂時間為準,企業實際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往年專項已支持過的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三、申報材料
1.《2023年海淀區重大科技項目和創新平臺建設獎勵專項申請書》(加蓋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
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證書(需在有效期內);
4.企業承諾書(加蓋公章);
5.國家級或市級重點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或合同書;經認定的創新平臺資質牌匾或立項批復;企業與高校或科研院所簽訂的共建聯合實驗室(聯合科研機構)協議、校方或科研院所出具的證明材料、資金到賬憑證等相關證明內容;
6.本年度企業相關納稅證明(例如稅務部門出具的稅收完稅證明,并帶有稅務部門公章);
7.申報期內企業信用證明(申請企業需登錄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信用信息報告,要求報告無嚴重失信記錄)。
四、申報方式及說明
1.進入中關村科學城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專項資金申報界面申報入口,在線按要求填報并提交企業相關材料。
2.本申報直接面向符合規定的企業,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機構代理申報并受理材料。整個申報過程中,我單位不收取任何費用。
3.如申報材料不屬實,中關村科學城管委會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申報時間及受理單位
申報起止時間:2023年11月3日-12月2日
受理單位:中關村科學城管委會科技發展處
政策咨詢聯系電話:88499172;88499049
技術支持聯系電話:88493625
信用報告聯系電話:88496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