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北京市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范區的通知
各區知識產權局、經開區科技創新局及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范區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市知識產權局會同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開展2021年度北京市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范區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詳見《北京市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范區認定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六條。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提交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范區專項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材料紙件版一式一份,電子版材料同時發送至郵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電子版內容與紙質版保持一致)。
(二)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向所在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書,經由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審核后,出具推薦意見并報送市知識產權局。
2.我局組織專家對申報單位書面材料進行評審,根據綜合打分排名,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擇優認定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范區,并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公布認定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集聚發展示范區單位。
(三)申報、評審答辯時間和地址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14日前;評審答辯時間為8月初(評審答辯時間和地址另行通知)。
報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東大街8號東聯大廈328室。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馮忠民
聯系電話: 84080081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