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區級孵化機構認定、復核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豐臺區科技企業孵化機構認定管理辦法(修訂)》(豐科信發〔2023〕1號)有關規定,現面向全區開展2023年區級孵化機構認定、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要求
按照《豐臺區科技企業孵化機構認定管理辦法(修訂)》中復核條件與認定一致的工作要求,同時根據《豐臺區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復核)申報指南》、《豐臺區眾創空間認定(復核)申報指南》開展認定、復核工作。
具體申報條件及要求詳見《豐臺區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復核)申報指南》(附件1)、《豐臺區眾創空間認定(復核)申報指南》(附件2)、《豐臺區科技企業孵化機構認定管理辦法(修訂)》(附件3)。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按照指南要求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和文件,申請材料需齊全、規范、有效,并根據附件材料認真填寫申報承諾書;
(二)區科信局根據項目申報情況,委托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核、組織專家答辯評審以及實地核查。實地核查需申報機構現場提供申報相關原件證明材料以及符合畢業條件的畢業企業融資、營收、上市掛牌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區科信局審議通過“擬認定區級科技企業孵化機構名單”及“區級孵化機構復核擬通過名單”;
(四)“擬認定區級科技企業孵化機構名單”及“區級孵化機構復核擬通過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對經公示無異議的申報單位,由區科信局予以發文并公布名單。
三、提交材料要求
申報機構按照申報指南中申報材料相關要求,提交完整申報材料。紙質材料要求一式5份,一律使用A4規格紙張,并編排目錄及頁碼,不同類型的附件材料之間用彩頁隔開,并在彩頁上注明附件類別。所有材料合并膠裝成冊,并根據申報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和騎縫章;同時報送電子版材料(可編輯word、excel、pdf等格式)發送至zqk@gk-hj.cn。
四、申報材料受理
(一)受理起止時間:
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0日(逾期申報或不符合規定的申報材料恕不接受),上午9:30-下午17:00。
(二)材料受理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科技館(豐臺區北大街甲13號)二層207房間。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呂壯 陳士輝
聯系電話:15001158699 83656327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后,取消申報單位資格,2年內不再予以認定。
(二)受理的申報材料除一份區科信局留存,其他材料評審現場退還申報單位。
(三)為促進審核公開、公平、公正,公示結果等信息通過豐臺區政府網站及“豐臺科信”區科信局官方微信號等官方渠道予以公開,請各申報人及申報單位關注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