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集團及示范企業工作的通知
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各區應急管理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運行局、中央在京企業、市屬企業集團(總公司)、社會組織,各有關單位:
為有效提升我市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水平,進一步調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積極性,依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集團)管理辦法>的通知》(京應發〔2020〕13號)、《關于修訂印發<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集團)評定標準>的通知》(京應發〔2020〕12號)相關要求,現將2021年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集團及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體安排
2021年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集團和示范企業工作定于2021年4月-12月進行,按照最新評定標準及管理辦法,由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專家評審組開展評審工作。
二、創建工作
(一)數量要求
各區應急管理局、開發區城市運行局推薦3家以上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集團或企業(其中非公有制企業不少于1家);其余推薦單位推薦2家以上符合條件的企業集團或企業;符合條件要求的企業集團及企業可自主申請參與創建。
(二)其他要求
申請示范企業集團或示范企業的單位應符合相關指導意見、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按照規定認真準備并提交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自評結果、安全文化建設實施方案、工作報告、企業資質證明、加分證明材料等。
三、復評工作
(一)復評主體
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命名的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及2020年復評要求整改的企業(見附件)。
(二)復評要求
各推薦單位要及時通知并督促復評單位準備相關材料。應復評單位需按時提報復評申請表、自評結果、近三年安全文化建設工作總結、資質證明材料等復評材料。市應急管理局將組織專家評審組采取抽檢的方式開展現場評審。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有關單位登陸市應急管理局官方網站(http://yjglj.beijing.gov.cn/),在“公文公告-公文文件”欄目中下載《關于修訂印發<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集團)評定標準>的通知》(京應發〔2020〕12號)、《關于印發<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集團)管理辦法>的通知》(京應發〔2020〕13號),及時填寫相關資料并上報。
(二)請各推薦單位嚴格審核被推薦單位是否符合申請基本條件,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完整。自主申請的企業,由企業自行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新申請的企業集團需滿足“管轄范圍內所有企業申請前3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社會影響較大的責任事故”,新申請的企業需滿足“申請前3年未發生死亡或1次3人(含)以上重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社會影響較大的責任事故”,具體時間節點為: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三)請各推薦單位通知協調相關申報、復評單位提交材料,統一收齊后并審核蓋章后,將全部電子版于4月30日17:00前發送至聯系人郵箱,如有單位申報材料涉密,可采取寄遞U盤等形式,市應急管理局將積極配合履行保密義務。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
(聯系人:郭遐暉;聯系電話:13811021358;郵箱:bjsfq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