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難嗎,輕松掌握六個申報流程
2020年11月10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京召開了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座談會。會議提出要加快建立以高質量發展為導向的工作體系,讓高新技術企業更好地擔當起服務和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使命。為了做好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華夏泰科指尖申報根據往年高企申報經營,特別總結為以下六個步驟及流程。
一、企業初步判斷
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其附件《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進行自我評價,初步判斷是否達到認定條件的要求。
二、企業注冊網站登錄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進行注冊登錄,登錄后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并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認定機構核對企業注冊信息,在網絡系統上確認激活后,企業可以開展后續申報工作。
三、企業提交申請書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并向認定機構提交書面材料:
認定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簡稱認定機構。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
書面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在線打印有水印申報書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對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人力結構說明及花名冊;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7.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注:(不同省市根據當地主管部門要求企業自選符合審計中介機構)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具備執業資格(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的人員占職工全年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4A以上或當地主管部門進行公布會計事務所、稅務事務所名單);
8.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 現金流量表、附注)
9.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注: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專家組審查
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從專家庫中抽取評審專家(技術專家及財務專家) 組成專家組。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合規性審查
審查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項目)、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專項審計報告等是否符合《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
2.獨立評價
每名技術專家單獨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專家評價表》,主要對企業知識產權、研究開發活動、主營業務、成果轉化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等情況進行評價打分;每名財務專家單獨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財務專家評價表》,參照中介機構提交的專項報告、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和納稅申報表等進行評價打分;
3.綜合評價
在各評審專家獨立評價的基礎上,專家組長匯總各位專家分數,按分數平均值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
專家庫及專家選取辦法(根據當地要求)
1.認定機構應建立專家庫(包括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實行專家聘任制和動態管理,備選專家應不少于評審專家的3倍;
2.技術專家應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并具有《技術領域》內相關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對該技術領域的發展及市場狀況有較全面的了解;財務專家應具有相關高級技術職稱,或從事相關工作10年以上并具備相關職業資格;
3.認定機構根據企業主營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所屬技術領域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并指定1名技術專家擔任專家組組長 ,開展認定評審工作。
五、專家組評審
認定機構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提出認定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備案,報送時間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六、認定企業名單公示
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可對報備企業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認定機構核實情況,提出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