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失敗的原因,干貨總結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于企業毋庸置疑是一塊金字招牌。它不僅能給企業提供品牌的升值,還優先享有國家政策優惠和政府補貼。但是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要嚴格按照高新技術進行評審(主要采用網上評審方式、按照評分方式進行),主要包括企業成長性(營業額和凈資產)、知識產權、成果轉化情況和研發創新管理情況等四個部分組成。
四部分指標看似簡單,但是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結果公示的時候,有很多企業落選。也不要慌張,其實問題還是出現在企業被一票否決、評分不夠、企業創新管理體系評分低等處。以下就是具體分析,請大家認真看看。
一、企業被一票否決
在評審時,專家有權一票否決,企業在審批過程中被一票否決,只要業務范圍不一致,或者企業的經營時間不符合經營時間,或者企業有違法業務,或者企業認定選定的技術領域不一致,或者研發費用的比例不夠,或者研發人員的比例不夠,或者是高科技產品的比例或者高科技產品與核心知識產權的比例不匹配等等。如果這些規定的目標得不到實現,專家們將以一票否決。
(1) 企業經營范圍不符,成立和經營時間不夠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應符合國家制定的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要求。公司注冊一年以上,需要能夠提供完整的年度收入數據。
(2) 經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受到工商行政管理處罰的,或重大安全事故不予申報。
(3) 技術領域選擇不符合
企業認定過程中選擇的技術領域與企業實際主要產品不一致的,在審核過程中因技術領域不一致而予以否決。
(4) 企業研發費用占比
按照高層次企業認定要求,5000萬以下研發費用比例不低于5%,5000萬至2億之間不低于4%,2億以上不低于3%。企業研發項目技術水平不足或專家對研發費用的收取方式不認可的,將否決研發費用或部分研發費用予以否定,導致研發費用比例達不到要求,會被一票否決。
(5) 企業研發人員比例不足
研發人員比例不低于10%,要求從業183天以上,企業提供的社保明細不符合要求。人員比例不準確,研發人員身份難以確認,多職一身的情況等。
(6) 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比重
企業主要產品統計不準確,產品技術含量低,產品為貿易收入或加工成本等,產品種類多、分散、不集中、無核心產品、無核心技術支持等,優質收入比重不足,所以產品不被認可。
二、評分不行導致不經過
1、知識產權問題
(1)知識產權中心支持效果缺乏
知識產權對主營產品不具備中心支持效果,或許中心支持效果小,對產品中心效果支持力度弱,導致評分低。
(2)知識產權技能水平偏低
知識產權歸于外觀或許軟件著作權,其技能水平相對較低,影響知識產權技能水平點評。
(3)知識產權相關性缺乏
知識產權與企業主營產品、中心產品的無相關或許相關性弱,導致知識產品支撐性缺乏,評分低。
(4)知識產權未取得轉化使用
知識產權規劃的中心技能未轉化使用到主營產品,未為主營產品在產品質量、性能和出產工藝技能方面供給支持。
(5)知識產權數量缺乏
一類知識產權1件以上,二類知識產權6件以上,知識產權數量未達到上述要求。
2、成果轉化問題
(1)成果來歷不被認可
技能成果需求有來歷,企業沒有供給強有力的佐證資料證明技能來歷狀況,導致該效果不被認可,進而會導致成果數量不行。
(2)成果數量不行
成果轉化數量要求三年內年均轉化率5項以上,企業三年數量達不到15項,或許部分效果不被認可,導致成果數量不行。
(3)成果轉化使用證明缺乏
技能成果經過研討取得,而且技能成果必須為主營產品供給支持,如果無相關的技能成果將被剔除。同時,技能成果的轉化使用需供給充分證明,比方轉化使用的記載,產品檢測、銷售的依據,能直觀說明成果轉化使用的依據鏈。
3、企業創新管理體系評分低
(1)體系化結構缺乏
企業研制立異辦理體系結構不合理,架構上相關性不行,不具備體系化和系統化。
(2)體系制度不全
研發創新管理體系制度不全,不能為研發創新管理提供良好激勵和推動,不能形成促進創新發展。
(3)制度與企業實踐契合性缺乏
制度與企業實際管理結構和管理要求不一樣,管理要求和細則與實際情況不符,導致制度架空。
(4)制度運行記錄不全
制度運營記錄不全甚至沒有,無法提供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的相關記錄,不能很好證明體系有效性。
通過以上分析發現,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其實主要圍繞企業主營產品所進行的一套創新活動。為確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順利通過,還需要對企業現實情況進行深入調研。明確了企業產品的實際情況,以及企業發展的方向和目標,還有企業發展規劃及戰略,這樣才能定制規劃出企業研發創新體系。具體實施,就是做好知識產權規劃(基于企業主營產品和發展戰略要求的)、項目立項規劃(基于產品的研究開發)、技術成果轉化應用規劃和推動研發創新工作的創新體系建設規劃等四個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