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關于申報2021年度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專利戰略專項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根據《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暫行)》(京財文〔2010〕2418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就申報2021年度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企業專利戰略專項資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在中關村示范區內注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
二、資助方向
專利戰略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示范區企業:
1.開展專題專利數據庫建設;
2.開展專利競爭情報研究;
3.建立專利預警機制;
4.建全和完善企業專利管理體系。
三、資助要求
1.近兩年已獲得過中關村示范園區專利創業專項或專利戰略專項資助的企業不予以資助。
2.同一單位當年不得同時申報專利戰略資助項目和專利創業資助項目。
四、資助形式
對于經評審立項的專利戰略資助項目,申報企業即項目承擔單位。企業如符合承擔條件可以獨立承擔,不符合承擔條件則需有符合條件的協助單位協助項目實施。關于公開征集項目承擔單位將另行通知。
項目承擔單位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項目承擔單位的專利數據以及相關軟件資源等項目所需來源正當合法,有能力承擔項目涉及的各項工作;
(二)項目承擔單位具備從事項目相關工作且工作經驗豐富的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以及相關軟硬件設施,實施項目的技術力量雄厚;
(三)項目承擔單位具備較好的項目相關經驗,具備一定數量同類項目的成功案例。
五、資助額度
擬資助項目原則上給予每項10萬元的支持,可根據專家評審意見進行適度調整。
六、申報與受理
(一)申報單位需符合的條件
1.園區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
2.企業具有較強研發實力,擁有一定數量的授權發明專利。其中:申報建設專題專利數據庫、開展專利競爭情報研究的企業,專利申請量應在10件以上,且擁有一定比例的發明專利申請;申報建立專利預警機制、建立和完善企業專利管理體系的企業,專利申請量應在20件以上,且擁有一定比例的發明專利申請;
3.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配有專職知識產權工作人員,每年有相應的資金用于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
4.企業財務狀況良好。
(二)申報項目需符合的條件
1.項目的實施方案科學合理、實施內容明確、預期目標具體、經費預算合理,便于過程管理與考核;
2.項目必須由申報單位匹配相應資金,且配套資金占總預算的比例不低于50%;財政資金和配套資金開支范圍:數據采集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等與知識產權促進工作直接相關的支出。其中勞務費是指支付給直接參與項目工作的臨時聘用人員的勞務性費用,其支出總額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額的10%;
3.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施項目所需的相關經驗、組織與管理協調能力;
4.項目實施對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產生明顯的推動作用。
(三)申報程序
1.登陸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網站www.zgcip.org.cn,進入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系統,注冊成功后,進入系統填寫申報書。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是申報書的附件部分,按照系統規定的統一模板填寫,以“××公司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doc”為該文件命名,并在網上申報系統中上傳。項目申報起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申報企業于2021年1月15日之后在網上申報系統中查看申報書審核狀況。經審核通過的項目,于2021年2月1日之前報送書面申報材料一份。
紙件材料包括:
(1)項目申報書(申報系統中導出);
(2)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
(3)專業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
(4)企業認為有助于項目申報的其他必要材料。
紙件材料請按照上述順序,對全部資料標明頁碼并制作目錄,用A4幅面膠裝成冊,在書脊注明申報企業名稱(以其他形式裝訂的不予受理)。紙件材料的封面、右側騎縫處、申報書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明確要求加蓋公章處,需加蓋公章。
申報單位應保證提交的項目申報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做出承諾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四)受理部門
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信息中心
(海淀區知春路23號量子銀座三層)。
(五)聯 系 人:高連連/瑞鑫/孫婷婷
聯系電話:82356358-295/290/231
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
2020年12月3日
附件: 1.材料膠裝統一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