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市級文化和旅游標準化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文化和旅游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各有關單位:
文化和旅游標準化試點是以建立和實施文化和旅游業標準體系為主要內容,以實現管理規范、服務質量良好、顧客滿意度高為目標的實踐性活動。為提高本市文化和旅游標準化工作水平,推動本市文化和旅游標準化試點工作有序開展,提升文化和旅游行業發展競爭力,依據《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實施旅游服務質量提升計劃的指導意見》、《首都標準化戰略綱要》及首都標準化工作要點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文化和旅游標準化試點工作發展實際,決定開展市級文化和旅游標準化試點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試點的申報范圍主要包括從事文化和旅游服務的企事業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本市注冊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誠信守法,三年內未發生重大服務(產品)質量、安全健康、環境保護等事故,未受到各級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的通報批評、行政處罰及媒體曝光;
(三)服務能夠體現本領域特色,具有明顯的示范帶動作用;
(四)具有標準化管理機構并配備專兼職標準化工作人員,有較好的標準化工作基礎,管理團隊有較強的標準化工作意識;
(五)自愿參加并承諾按期完成標準化試點任務。
二、申報程序
(一)試點申請
試點申請單位填寫《北京市文化和旅游標準化試點申請書》(見附件1),經區文化和旅游局征求區市場督管理局意見,并審核蓋章后,報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機關各處室和局屬各單位可直接審核推薦。
(二)試點評審
市文化和旅游局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試點申請單位進行評審。
(三)試點下達
依據評審結果,市文化和旅游局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確定市級文化和旅游標準化試點單位,試點建設期為兩年。
三、申報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包括《北京市文化和旅游標準化試點申請書》及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具體材料內容要求見附件2)
(二)時間要求
試點申請時間為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月8日。請于2021年1月8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蓋章版(一式四份,裝訂成冊)送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科技教育處(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28號旅游大廈1103室),電子版申報材料發送至郵箱:bjwljkjc@163.com。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對列入市級文化和旅游標準化試點計劃的試點單位,在試點建設期滿前3個月進行自查。自查合格的,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驗收申請,市文化和旅游局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組織評估。對通過評估的試點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下發試點驗收合格通知。
(二)對試點驗收合格的單位,將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標準化試點。
聯系人:翟承、曾利新,聯系電話:85157022,57520099。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