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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弄虛作假;
主營業務調整;
有重大違反稅法行為;
實名舉報查證屬實;
研發人員比例不足;
未按照名稱變更流程填報資料;
累計兩年未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研發費用和高新收入不符合條件;
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企業被發現不符合條件,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符合資格時間內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會被追回,并視具體情形加收滯納金、處以罰款甚至會被追究其他行政、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