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關于落實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有關工作
重點信息
◆ 項目名稱
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 支持方式
最高9萬元資金補貼
◆ 申報主體
依法取得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職業中介活動行政許可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 申報截止
具體申報時間待通知
申報要求
1. 在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加大對轄區內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企業、重大工程(以下簡稱重點企業)的用工保障力度,開展用工需求摸查,將重點企業的用工需求信息及時在“就業超市”急聘公告專欄內發布。
有用工需求的重點企業,也可直接向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在“就業超市”急聘公告專欄中發布用工需求信息;各經營性人力資源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重點企業提供了職業介紹服務的,需及時與重點企業溝通,建議重點企業將疫情防控期間的用工需求信息及時發布到“就業超市”急聘公告專欄。
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在受理用工需求信息發布申請后1日內,完成信息真實性、合法性審核并及時發布。
2. 依法取得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職業中介活動行政許可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疫情防控期間為在“就業超市”急聘公告專欄中發布用工需求信息的重點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服務且推薦成功上崗人數達到一定規模的,可在疫情結束后申請享受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官網鏈接http://www.zhchw.com.cn/
支持方式
推薦成功上崗的人員不限用工形式,既可以是合同制用工,也可是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用工。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重點企業推薦成功上崗人數達到一定規模的,可以申請享受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人數為50人(含)以上的,補助2.4萬元;100人(含)以上的,補助4.5萬元;200人(含)以上的,補助9萬元。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多家重點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申請享受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時,推薦成功上崗人數可累加計算。
申報方式
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后,開始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申請工作(具體申報時間見“就業超市”平臺通知)。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超市”平臺進行申請,填寫北京市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申請審批表,在疫情防控期間為重點企業推薦成功上崗人員的名冊、上崗時間、用工形式等相關基礎信息,并提交能認定被推薦人員為重點企業提供用工服務的相關證明材料。
經重點企業和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雙方認可,以下材料均可作為證明材料:
1. 重點企業(或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支付勞動者薪酬的證明;
2. 重點企業(或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務協議;
3. 重點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