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米科技重點專項申報重點
一、申報對象
“ 納米科技”重點專項部署7 個方面的研究任務: 1. 新型納米制備與加工技術;2. 納米表征與標準;3.納米生物醫藥;4. 納米信息材料與器件;5. 能源納米材料與技術;6. 環境納米材料與技術;7. 納米科學重大基礎問題。
二、申報條件
根據專項實施方案和“ 十三五”期間有關部署,2019 年納米科技重點專項將圍繞新型納米制備與加工技術、納米表征與標準、納米生物醫藥、納米信息材料與器件、能源納米材料與技術、環境納米材料與技術等方面繼續部署項目,申報單位應根據指南支持方向, 面向解決重大科學問題和突破關鍵技術進行一體化設計。
項目執行期一般為5 年。一般項目下設課題數原則上不超過4 個,每個項目所含單位數控制在4 個以內。
三、支持政策
國撥總經費1.0 億元( 其中, 擬支持青年科學家項目2~3 個, 國撥總經費不超過10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