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服務業促進專項申報重點
一、申報條件
(1)專業化科技服務開放平臺搭建(第一類)
1.在北京地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具有相應的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2018年總收入200萬元以上。
2.符合《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管理辦法》和《北京市科技計劃管理相關責任主體信用管理辦法》中對承擔單位及課題負責人的要求。
(2)科技服務業機構培育(第二類)
1.A型:注冊在北京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科技咨詢服務機構2018年總收入500萬元以上,檢驗檢測服務機構2018年總收入2000萬元。
2.B型:在未來科學城、懷柔科學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城市副中心注冊成立,包括企業法人機構、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等法人單位,或法人單位的內設機構。新設類申報主體注冊時間須為2018年1月1日后,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專職工作人員。已有機構申報主體須為2018年1月1日前在上述區域注冊成立,2018年總收入100萬元以上。
3.2018年已獲得科技服務業“兩城”專項支持的單位,不重復支持。
(3)工程技術服務機構(第三類)
1.申報企業須為在北京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2018年總收入5000萬元以上,或2018年總收入3000萬元以上且較上年收入增長20%以上。
2.2018年已獲得科技服務業“工程技術服務”專項支持的單位,不重復支持。
二、支持政策
后補貼,政府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