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二批海南省工業企業小升規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瓊工信運行〔2023〕94號
各市、縣、自治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海南省工業企業小升規獎勵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現開展2023年第二批工業企業小升規獎勵資金申報工作,請各單位對照相關標準和要求,及時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一)在海南生產經營的小微型工業企業;
(二)申報時未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信用中國網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無欠繳稅款;
(三)申報單位于2022年首次升規納入海南省統計(在2022年2月月度或2022年年度,以“規下升規上”類型申報入庫的工業企業),且生產經營情況正常,正常聯網直報統計數據。
二、獎勵標準
對首次升規納入海南省統計的工業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一)獎勵資金申請表(在“海易兌”系統填寫下載蓋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司章);
(二)2022年年度聯網直報統計報表中的“財務狀況”表或“成本費用”表(申報單位自行登錄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下載);
(三)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稅務機關開具的無欠稅證明;
(五)申報單位對資金申請表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在“海易兌”系統有模板,填寫打印蓋公司章)。
除了在“海易兌”系統填寫的資料,其它資料轉成PDF格式后上傳“海易兌”系統。
四、申報流程
(一)企業在“海易兌”系統中填寫上傳申報材料;
(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相關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核查,審核通過后,確定予以支持的單位;
(三)審核結果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和“海易兌”系統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相關程序申請核撥經費。
五、其他要求
(一)請各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獎勵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宣貫,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二)請各符合條件的企業于6月5前在系統中進行申報,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三)工業企業小升規獎勵資金與激勵企業上規模獎勵資金不能重復享受,請勿重復申報。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5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聯系電話:6533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