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管委會)經信部門:
按照省經信廳《關于開展2023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3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推薦評定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符合《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相關認定條件。
二、申報材料
依據《管理辦法》,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廠申報書或安徽省數字化車間申報書,附件材料按以下內容準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掃描件;
2. 工廠或車間內,能夠反映智能制造建設情況和成效的,主要智能裝備、控制系統、工業軟件的購置清單(附件1),并提供與清單對應的發票原件掃描件;
3. 能夠突出反映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建設情況的電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萬,張數不少于10張,并針對每張照片附文字說明;
4. 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5. 項目材料承諾書(附件2)。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1. 申報單位對照條件和要求,向所在縣、區經信部門提出申請。
2. 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項目單位訪問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jx.ah.gov.cn)“企業云”,使用“皖事通辦用戶”法人賬號登錄進行填報,上傳相關材料,經縣級、市級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后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命名并上傳。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致電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咨詢,聯系電話:0551-62871939、62871092、62871705。
3.請各申報單位嚴格按照時間要求進行申報,并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查詢和下載有關文件。系統申報端口開放時間為2023年5月29日12時,項目單位端口關閉時間為2023年6月5日24時,縣級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端口關閉時間為6月12日24時,逾期不再受理。
4. 請各縣、區經信部門廣泛宣傳,組織企業開展項目申報,并做好材料審核和現場核查工作。縣、區要求100%現場核查,核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是否正常經營、申報項目的真實性以及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等。請各縣、區經信部門確定推薦名單后,于6月13日上午下班前正式行文并附《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項目匯總表》(附件3)上報市經信局裝備工業科,上述材料電子版一并報送。
聯系人:裝備工業科徐崇鳴;聯系電話:3115327。
附件:1.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已購置設備清單
2.項目材料承諾書
3.2023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項目匯總表
4.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3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工作的通知
蚌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