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項目申報條件
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是蘇州市為吸引和培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而設立的一項重要政策。該計劃旨在通過提供資金支持、政策優惠等措施,鼓勵和幫助具有創新思維和創業能力的人才在蘇州落地生根,推動當地經濟的高質量發展。華夏泰科以2024年為例詳細介紹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項目的申報條件,幫助有意申報者了解具體要求和準備相應的申報材料。
一、支持領域
面向世界科技發展前沿和全市產業發展重大戰略需求,重點支持在我市10個重點產業集群和30條重點產業鏈開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創新創業的科技領軍人才(團隊)。
二、支持類型和條件
(一)重大創新團隊
主要支持在“1030”產業體系及八大未來產業重點領域具有國際視野和戰略眼光,能夠突破產業關鍵核心技術,促進重大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快速搶占產業制高點的人才團隊。重大創新團隊(已落戶)項目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團隊由領軍人才和核心成員組成,至少3人。團隊成員專業結構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礎、明確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開發目標,引進后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
2.團隊成員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團隊領軍人才應在國際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力,研究成果居國際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創新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團隊核心成員應有2年以上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研發及管理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效。
3.創業團隊的領軍人才應為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精力在蘇州企業,且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團隊成員總股權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200萬元。創新團隊的成員應在引才單位擔任高管或關鍵研發項目負責人及以上職位,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已全職到崗工作,稅前年薪不低于30萬元。
4.實施的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能有效突破產業核心技術、關鍵共性技術,具有顯著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
5.項目總投入不少于1億元,目前已投入經費不低于3000萬元(重大創新團隊創業類也可已獲得社會融資不少于2000萬元),且能夠在未來5年內實現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6.團隊于2021年1月1日后來到蘇州創業或全職引進到蘇州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領銜創新。院士領銜的、產業化已有重大突破的(累計獲得社會融資或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及其他特別優秀的項目,來蘇時間可放寬到2019年1月1日。
重大創新團隊(未落戶)項目為擬來蘇州創業的團隊,基本條件須滿足上述條件1-5.且在獲得重大創新團隊認定資格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蘇州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
(二)創業領軍人才
創業領軍人才分為已落戶項目和未落戶項目。
1.已落戶項目主要支持既通科技又懂市場,帶團隊、帶技術、帶項目來蘇州創業,對我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經濟高質量發展起到引領支撐作用的領軍人才,優先支持全職創業人才。基本條件如下:
(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3年以上相關研發、管理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2)創辦企業屬于高成長科技型企業,創業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相關核心技術,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
(3)為企業主要負責人,股權一般不低于20%或為自然人第一大股東,且已到位的現金出資(實收資本,不含技術入股)不少于100萬元。通過持股公司出資的,除上述條件外,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200萬元。入選后至考核驗收結束,個人實際出資金額不得減少。
(4)申報2024年第一批次項目的申報人應于2019年1月1日后來到蘇州,2021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間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申報2024年第二批次項目的申報人應于2019年1月1日后來到蘇州,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之間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
(5)對2023年度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創業企業、國家級創業人才創辦的企業,人才學位可放寬到學士,或企業注冊時間可放寬半年。
2.未落戶項目主要支持擬來蘇州創業的人才,優先支持海外人才和擬全職創業人才。基本條件應滿足上述條件(1)-(3),并在獲得創業領軍人才認定資格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在蘇州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
3.蘇州本土創新體系培養的且首次在蘇州創業的人才,僅限2024年第一批次申報。基本條件除滿足上述已落戶項目條件(1)-(3)外,還應滿足:申報企業為人才在蘇州首次創辦的企業,企業于2021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間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原則上人才全職在蘇州創業。
(三)創新領軍人才
創新領軍人才分為企業創新人才和高校院所創新人才,其中企業創新人才分設已落戶項目和未落戶項目。
1.企業創新人才主要支持到蘇州科技型企業領銜科技創新工作,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領軍人才。
企業創新人才已落戶項目主要支持已來蘇州創新的人才,優先支持海外人才,基本條件如下:
(1)擁有博士學位。
(2)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2年以上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為突出業績,擁有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
(3)2022年1月1日后引進到蘇州企業全職工作,擔任研發機構主要負責人、關鍵研發項目主持人及以上職務,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引進手續正式到崗工作,引進后能為企業全職連續服務3年以上。
(4)用人單位給予人才的稅前年薪不低于30萬元,入選后至考核驗收結束,薪酬不得降低。
(5)引才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②市級“獨角獸”企業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入選企業;③市級以上創業領軍人才企業(僅限獲評時的企業);④建有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
企業創新人才未落戶項目主要支持擬來蘇州創新的海外高端人才(定向組織),基本條件如下:
(1)具有博士學位。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回國(來華)或已回國(來華)并在蘇州以外城市工作不超過2年。
(3)2025年6月30日前能全職到崗。
(4)到崗后用人單位給予人才的稅前年薪不低于60萬元,入選后至考核期結束,薪酬不得降低。
(5)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副教授、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及以上的高級研究人員;②在海外知名科技企業擔任首席科學家、總工程師、高級研發人員等職務的高端產業人才。
(6)在海外連續工作滿24個月(如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且在海外知名企業工作,海外工作時間可以放寬至滿18個月)。
2.高校院所創新人才主要支持全職引進到蘇州高校和科研機構領銜創新研究,有望進入產業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人才,申報名額分配詳見附件1.基本條件如下:
(1)具有博士學位。
(2)研究方向主要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引進前應具有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帶頭人或杰出人才的發展潛力。
(3)2022年1月1日后新引進到蘇州,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引進手續并全職到崗工作,引進后能全職連續在就職單位服務3年以上。
3.對在蘇州高校、科研院所上一年度自主引進培育的重大人才項目予以配套支持(定向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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