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雙創博士申報要求(雙創博士申報條件 )
江蘇省雙創博士申報要求是針對高層次青年創新人才設立的,旨在吸引和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創新思維的博士人才,以推動地方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申報條件通常包括申請人的學術背景、研究成果、創新能力和項目發展潛力等方面。本文將詳細介紹江蘇省雙創博士的申報條件,幫助符合條件的博士人才了解申報流程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參與申報。
江蘇省雙創博士分為不同類別,申報要求各有不同,以下是具體介紹:
1、企業創新類
學位及工作經歷:申報人應具有博士學位,其中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截至申報前一年的 12 月 31 日,有 5 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的有 2 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技術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訓等崗位工作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
引進時間及社保要求:申報人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間首次到江蘇工作,以單位實際發放工資時間為準,須提供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和個人工資銀行流水。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社保已繳納滿 12 個月。
單位及薪酬要求:引進單位為江蘇省企業。創新人才從到江蘇工作次月起,申報單位給予其薪酬月均不少于 1 萬元,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和薪酬發放證明為準,入選后至考核驗收結束,薪酬不得降低,且須連續提供不少于 3 年的上述證明材料。
其他限制:已獲得國家重大人才工程 A 類以及省 “雙創計劃” 和 “江蘇特聘教授”“江蘇特聘醫學專家” 資助的人才,不得申報;不得與 2023 年省 “雙創人才” 同時申報。
2、高校創新、科研院所創新、世界名校類
學位及工作經歷:申報人應具有博士學位,其中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有 5 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的有 2 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或管理等工作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
引進時間及社保要求:申報人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間首次到江蘇工作,以單位實際發放工資時間為準,須提供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和個人工資銀行流水 。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社保已繳納滿 12 個月。
單位要求:引進單位為江蘇省高校、科研院所。申報人原則上要求正式進編,繳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如申報單位實行人員總量管理,須出具說明,提供長期聘用合同和社保繳費清單。外籍人才不能進編、繳納保險的,須提供長期聘用合同、出入境記錄。
其他限制:已獲得國家重大人才工程 A 類以及省 “雙創計劃” 和 “江蘇特聘教授”“江蘇特聘醫學專家” 資助的人才,不得申報;不得與 2023 年省 “雙創人才” 同時申報。
3、縣級醫院創新類
學位及工作經歷:申報人應具有博士學位,其中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有 5 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的有 2 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醫院等機構從事醫療、科研等相關工作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
引進時間及社保要求:申報人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間首次到江蘇工作,以單位實際發放工資時間為準,須提供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和個人工資銀行流水 。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社保已繳納滿 12 個月。
單位要求:引進單位為江蘇省縣級醫院。申報人原則上要求正式進編,繳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如申報單位實行人員總量管理,須出具說明,提供長期聘用合同和社保繳費清單。外籍人才不能進編、繳納保險的,須提供長期聘用合同、出入境記錄。
其他限制:已獲得國家重大人才工程 A 類以及省 “雙創計劃” 和 “江蘇特聘教授”“江蘇特聘醫學專家” 資助的人才,不得申報;不得與 2023 年省 “雙創人才” 同時申報。
4、企業博士后類
學位及進站時間:申請人須為新近進站到江蘇省博士后設站單位全職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員,辦理進站手續時,須將人事關系轉入江蘇省的博士后設站單位,不包括定向委培等在職從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員。新近進站人員是指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期間完成進站手續的人員,且須為獲得博士學位的全日制博士,其中,在國(境)外取得博士學位的,須經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認證。
其他要求: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守科研誠信,遵守科學倫理,恪守社會公德,具有良好的科研潛質和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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