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圳品”品牌培育項目申報流程及注意事項
為持續推動深圳農產品品牌化、標準化建設,2023年“圳品”品牌培育項目申報工作已正式開展。本文將詳細介紹申報流程及注意事項,幫助農業企業、合作社等申報主體準確理解政策要求,高效準備申報材料,確保申報過程順利進行。通過“圳品”品牌的培育,進一步提升深圳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
一、辦理程序與注意事項
(一)辦理程序
申報主體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市市場監管局受理初審(含可能發生的補正程序)——開展項目審核,信用、獲評“圳品”信息查詢,向有關單位函詢意見——集體研究決策——資助方案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根據公示結果撥付資金。
市市場監管局在下達項目資助計劃撥付資金前,發現下列情形,可撤銷資助項目和終止資助資金撥付:
1.申報主體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撥付憑證的;
2.申報主體存在經營異常情況,且有可能危及財政專項資金安全、嚴重影響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的;
3.市市場監管局認為申報主體不再具備資助條件的。
(二)注意事項
1.申報主體應為正常經營狀態,并通過上述申報平臺自行申報,不接受中介代理申報。申請主體的廣東政務服務網賬戶等級須達到五級(原L3級別)核驗方可進行申報。賬戶注冊主體、資助申報主體以及銀行開戶名三者名稱必須一致,否則將影響資助申請審核結果及辦理資金發放,相應后果由申報主體自行承擔。
2.嚴格按照申報系統有關提示進行填報,市市場監管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和初審,申請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補正;申報主體應按要求進行補正,未按要求補正材料或補正材料未通過審核的,不予資助。
3.申報主體提交資助申請后,可通過申報系統自行查詢辦理進度狀態,及時關注系統審批意見,根據系統提示信息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4.本資助專項資金的發放時間將根據市財政預算具體規劃而定,屆時將另行通知辦理領款手續,請按通知要求辦理。
二、合規提示
《操作規程》第十六條規定:申報主體違反有關規定,提供虛假材料,違規截留、擠占、挪用、虛報、冒領、騙取財政性資金,或者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在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申報主體申請資助時必須作出相關合規承諾(在申報系統中下載相應模板填寫),否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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