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企業擷英”人才支持計劃人才綜合獎勵( 非金融機構 )個人申報指南
根據《園區黨工委 管委會關于進一步推進實施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人才計劃”的意見》(蘇園工〔2021〕158號)精神,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專業服務機構聘雇的管理精英、技術骨干、外國專家、技能人才,按程序認定后,根據名額分配,給予其個人綜合獎勵。現就人才綜合獎勵(非金融機構類)個人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人才應在通過當年度企業擷英資質認定以及評審認定的單位中連續從業滿12個月,且在該12個月內工資薪金收入達40萬元(含)及以上(在園區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與單位依法簽訂期權激勵協議(載明期權授予數量和授予價格)。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均需要在系統中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
1. 申請人與申報單位依法簽訂的有效期內的正式勞動合同(合同時間需覆蓋2023年10月-2024年9月)。申請人為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無須提供勞動合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
2.申請人連續12個月的個稅完稅證明(稅款所屬期從2023年10月-2024年9月,需在園區繳納個人所得稅),所得稅的品目名稱僅包含“工資薪金所得”和“全年一次性獎金”,“偶然所得”、“勞務報酬”、“股權分紅”等產生的稅金均不能計算在內。申請人可以攜有效證件至園區稅務大廳自助打印,也可以從“個人所得稅”APP的“證明開具”→“納稅記錄開具”中生成);
3.申請人連續12個月的工薪收入銀行流水(稅后工資的銀行交易時間為2023年10月-2024年9月);
4.申請人連續12個月的工資單(模板參見附件,模板中月度對應完稅證明中的“稅款所屬期”)。
5.如申請人12個月內工資薪金收入未達40萬元,且與單位依法簽訂期權激勵協議(期權,非股權),需提供載明期權授予數量和授予價格的期權激勵協議掃描件。
三、申報受理
(一)申報時間
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
(二)申報方式
網上申報,單位通過園區“一網通辦人才服務專區”進行網上申報,點擊企業擷英→人才綜合獎勵申請(非金融機構申請)。按要求進行人才信息的完整填報,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
申報單位已分配名額可在申報系統的“基本信息”-“企業中人才名額”進行查看后,點擊“添加人才信息填報”。
(三)認定程序
1.網上初審。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會同第三方專業機構對照申報條件,對申報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網上初審。
2.線下認定。組建由人社局牽頭,經發委、科創委、金融發展局、稅務局等部門組成的審核委員會對初審名單進行認定。
3.會議審定。獎勵名單報園區人才辦主任會議審定后,正式發文公布并進行資金撥付。
四、其他事項
1. 工薪收入僅包含“工資薪金收入”和“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包含股息、分紅等其他任何種類的收入及繳納稅金。
2. 工薪收入需要為交易時間在2023年10月到2024年9月的銀行到賬工薪(及年終獎)金額,以及稅款所屬期在2023年10月到2024年9月期間在園區繳納工薪(及年終獎)產生的稅金。
3.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多頭申報、騙取獎勵等情形,一經發現即取消其申報資格,并列入失信懲戒黑名單,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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