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支持外商投資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北京市關于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相關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促進外商投資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水平,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條 支持跨國公司總部類企業落地。對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高端產業片區亦莊組團內新設立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功能性總部的,分別給予不超過300萬元、200萬元人民幣的開辦獎勵,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支付。
對上述總部類企業,當年實繳合同外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含)以上的,可按實繳合同外資總額的2.5%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其中,對世界500強跨國公司(以美國經濟雜志《財富》年度近5年排名為準)地區總部和功能性總部落地項目,獎勵比例可上浮0.5%,最高獎勵1億元人民幣。
第二條 支持高精尖產業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對外國投資者新設立的符合亦莊新城產業發展方向的高精尖產業外商投資企業,當年實繳合同外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或相同價值外幣)及以上的,可按實繳合同外資總額的2.5%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醫藥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車、智能制造等高精尖領域外商投資企業規模化發展,在政策執行期內新設的外商投資企業,對年度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人民幣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人民幣獎勵,實施晉檔補差。
第三條 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參與國際化服務環境建設。支持服務業(房地產項目除外)領域外商投資企業落地發展,對外國投資者新設立的服務業外商投資企業,當年累計實繳合同外資總額200萬(含)至500萬美元、500萬(含)至1000萬美元、1000萬(含)美元以上的,分別一次性給予 40萬元、80萬元、150萬元人民幣獎勵。
支持研發設計、金融服務、現代物流、供應鏈管理、信息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領域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在政策執行期內新設的外商投資企業,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人民幣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300萬元人民幣獎勵,實施晉檔補差。支持法律、咨詢、醫療、健康、養老、育幼、旅游、家政等生活性服務業領域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在政策執行期內新設的外商投資企業,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3000萬元、5000萬元人民幣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100萬元人民幣獎勵,實施晉檔補差。
第四條 支持存量外商投資企業提級擴容發展。對外國投資者以追加投資或以企業利潤、資本公積金等轉增注冊資本投資項目的(房地產項目除外),年實繳合同外資總額1億元人民幣(或1500萬美元)及以上的,按照當年實繳合同外資總額的1.5%予以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
第五條 支持外資研發中心設立。對經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外資研發中心,給予200萬元人民幣的認定獎勵,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支付。其中,對經母公司授權屬于跨國公司全球研發中心的,且累計研發總投入不低于1000萬美元,上一年度研發投入占母公司全球研發投入的比例不低于10%的,可再給予300萬元人民幣的認定獎勵,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支付。
第六條 支持國際化人才創新創業。對外籍人才和團隊新設立符合亦莊新城產業發展方向的外商投資企業,自落地之日起1年內實繳合同外資總額不低于100萬美元,外籍人才和團隊在企業持股比例不低于30%,連續3年給予辦公房租50%補貼,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2000m2,補貼單價不高于1.5元/m2/天。
第七條 支持國際化產業園區建設。支持一批具備國際化企業承載條件和服務能力的國際化產業園區建設,對產業定位明確且符合國際化園區評定標準的,經認定給予行政審批、政務服務、配套資源開放等便利化支持。
對針對國際化企業辦公、生產、生活需求開展園區配套設施改造且新增相關固定資產投入(土地購置費用除外)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的5%給予園區運營主體一次性資金扶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年。
對當年累計引進外商投資企業(已享受實繳合同外資獎勵的企業除外)實繳合同外資總額達到1000萬美元(含)以上的產業園區,可給予園區運營主體實繳合同外資總額1%的資金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年。
第八條 強化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全生命周期服務。設立“兩區”建設服務專區,集成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全生命周期政務服務事項,實現涉外審批事項“一門進、一窗辦、一網通”。推行審批極簡化服務,圍繞外商投資企業簽約、建設、運營全過程,打造企業“一件事”集成辦應用場景。建設多元化綜合咨詢服務窗口,為企業提供國際經貿規則、原產地認證、海外知識產權援助等綜合涉外咨詢服務。設立外商投資企業訴求反映反饋綠色通道,開通企業專項服務熱線及線上平臺全天候反饋通道,提供“線上專員及時響應”的管家服務。探索包容審慎綜合監管,建立外商投資企業信用評級機制,實現企業“無事不擾”“有事必應”。
第九條 打造國際人才“一站式”管家服務。圍繞國際人才在亦莊創業、就業、樂業等實際需求,整合高級人才認定、出入境簽證等服務事項,探索推出“多證綜辦”(工作許可+居留許可+醫保+社保)特色服務,提升“一站式”國際化人才服務能力。依托“亦企服務港”等多觸角平臺,推動居留許可、工作許可、創辦企業、社會保險等業務辦理進一步向園區、社區等基層延伸,探索以北京經開區國際人才服務廳為帶動的“1+N”海外高端人才服務新模式,就近為國際人才提供高品質多元化“零距離”服務。
本政策適用于在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圍內進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或機構(個別條款特別注明除外)。本政策中的外商投資企業為境外投資者(包含港澳臺地區)直接投資的,單獨或者與其他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企業需近3年無重大行政處罰記錄和刑事犯罪記錄,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列入《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范圍的企業不予支持。
國家、北京市、經開區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或已執行經開區入區協議(經濟發展協議)相關政策的,按照“從高不從低、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重點外資項目按照“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實繳合同外資總額以商務部納統金額為準,政策兌現金額以商務部反饋數據為依據,以外幣實際到賬日國家外匯兌換率作為換算依據。
本政策系《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支持外商投資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京技管發〔2023〕20號)的修訂,從印發之日起實施,《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支持外商投資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京技管發〔2023〕20號)同時廢止。施行期間如遇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政策調整,本政策同步調整。
本政策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