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關于推動高端裝備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高端裝備產業是以高新技術為引領,處于價值鏈高端和產業鏈核心環節,是產業鏈綜合競爭力的重要體現。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集群發展的規劃和部署,增強裝備產業集群的基礎支撐作用,推動工業母機、智能機器人、激光與增材制造、精密儀器設備、海洋工程裝備和高技術船舶等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若干措施》。
一、起草思路和主要原則
《若干措施》編制堅持協同創新、產用結合、區域互補、市場導向等基本原則,全面落實國家高端裝備產業指導性文件要求,加大對戰略性、基礎性、原創性項目的資助力度。
一是高端引領,系統推進。以“高端化”為路徑導向,打造若干達到世界前沿水平的高端裝備優勢產業集群。二是數字驅動,融合發展。以“數字化”為核心動力,實現數字裝備核心產品示范推廣和產業化應用。三是重點突破,夯實基礎。支持高端裝備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技術攻關,實現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目標。四是市場導向,開放合作。發揮市場優勢和內需潛力,促進高端裝備產業健康發展。
二、總體目標
推動新產品、新技術與新工藝在工業母機、機器人、精密儀器設備、軌道交通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和高技術船舶等產業集群的研發及產業化應用推廣。
三、主要框架及內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七個部分內容:加大集群發展統籌力度、突破重大技術裝備、突破關鍵配套基礎件、推動裝備高端化發展、提升裝備數字化水平、加強裝備推廣應用、完善創新生態體系和其他事項,具體說明如下:
(一)突破重大裝備技術
一是從研發端,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計劃,最高給予3000萬元資助。二是從應用端,鼓勵下游用戶企業為重大裝備研制提供技術改進等方面支持和反饋。三是從人才端,利用好深圳市高層次人才相關政策,加大獎補力度,引進承擔重大技術裝備攻關項目任務的人才團隊和個人。
(二)突破關鍵配套基礎件
一是從基礎材料環節,將高精密機械結構件等特種材料納入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目錄,按銷售額最高補貼1000萬元。二是從精密模具制造和加工工藝環節,鼓勵模具企業提升模具設計和精密加工能力,鼓勵下游用戶企業為重大裝備研制提供技術改進等方面支持和反饋。三是從控制模塊環節,支持企業重點研制工業自動化控制系統,對納入首版次軟件的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按銷售額最高補貼1000萬元。
(三)提升裝備智能化水平
一是裝備智能化網聯化系統,對數據采集、聯網上云等相關模塊研制給予支持,提升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的智能化網聯化能力。二是裝備數字化的標準協議,重點支持數控裝備內置或兼容NC-Link互聯通信協議標準,按采購額最高補貼100萬元,形成有利于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的統一標準。
(四)加強裝備推廣應用
一是落實首臺(套)保險補償政策,支持鼓勵企業按照相關政策申報國家首臺(套)保費補貼。二是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對于研制企業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三是加大采購首臺(套)產品力度,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平等參與企業招標投標活動。四是鼓勵企業采購首臺(套)產品用于技術改造,對于采購首臺(套)產品用于技改投資的項目在技術改造項目扶持中優先給予資助。五是推動在高端復雜場景和龍頭用戶企業應用,提升高端應用領域裝備國產化率。
(五)完善創新生態體系
一是支持裝備領域大型央企、民企在深圳落戶,對新落地項目采取“補投結合”“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予以支持。二是打造制造業創新中心,推動產學研聯合創新,推動各方力量服務裝備產業發展。三是打造公共服務平臺,為集群發展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四是創新金融支持手段,按照“一集群一基金”配置原則設置裝備領域投資基金,發揮好各類金融機構和工具的優勢。
(六)加大集群發展統籌力度
一是建立政府與市場協同機制,加強市區聯動,充分發揮支撐機構的作用。二是推動高端裝備產業園區建設,認定特色園區,引導做好集群公共服務,給予相關支持。
(七)其它事項
一是制定配套實施辦法或操作規程,并加強政策措施的績效評估,根據實施效果進行動態調整。各區人民政府(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可以結合本區實際情況,根據本政策措施制定實施辦法。二是《若干措施》的生效時間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