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業科技研究開發機構認定常見問題
在申請北京市企業科技研究開發機構認定的過程中,眾多企業常面臨一系列共性問題,這些問題往往關乎申報資格、材料準備、評審標準及后續支持政策等關鍵環節。比如,如何界定“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研發機構的組織結構與職能定位應如何設置以符合認定要求?已提交的材料如何查詢審核狀態?以及認定成功后,企業能享受哪些具體的優惠政策與資源對接機會?本文旨在匯集并解答這些常見疑問,幫助申請企業規避誤區,高效推進認定流程,充分利用政策優勢,加速科研創新成果轉化。
1、研究開發費用專審報告的要求?
研發費用投入專項審計報告可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審計報告和單位定期做的研發支出的審計報告。
2、申報市級企業研發機構后都有哪些優惠政策?
相關優惠政策請參照《北京市鼓勵企業設立科技研究開發機構實施辦法》(京科發[2014]312號)中的第二十至三十二條。
3、社保證明怎么開?
到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平臺預約定制,要求是上一季度所有人員的,截至最新月份,包括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繳費信息)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信息)。
4、母公司已是研發機構,分支機構(子公司)是否也可以申請研發機構?
已獲得市級企業研發機構資格的企業,除所從事的主營業務不同外,不再受理其控股子公司或者所屬母公司的實際企業研發機構的認定申請。
5、申報單位是否只限北京市?
申請認定市級企業研發機構的,應當是本市或者區(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法人企業或者企業分支機構。
6、上一年度技術性收入的兩種核定方式。
一種是在合同登記處認定登記備案的技術性收入合同(復印件)及相應的技術性收入核定表(復印件),但要滿足占上一年度銷售收入不低于60%的比例要求,列出清單;另一種需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公司上一年度技術性收入做專項審計報告(報告中還需列出技術合同明細表明細,內容包括:合同名稱、合同類型、簽訂方、合同簽訂時間及有效期限、合同金額、技術性收入核定金額等)。二者取其一即可。分支機構不需要提供技術性收入證明材料。
7、如何申報研發機構?
登陸北京市網上政務大廳網站,按單位查找市科委對外服務事項中北京市級企業研究開發機構認定事項,進行網上申報,法人一證通登陸后按材料清單上傳電子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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