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提名要求
隨著2024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的提名工作逐漸啟動,眾多科技界的杰出人士和機構開始關注如何參與這一盛事。本年度提名要求嚴格遵循《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行細則,旨在表彰那些在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領域做出卓越貢獻的人員和組織。提名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候選人或項目的科學創新性、技術先進性、以及對社會經濟發展所產生的積極影響。為確保提名成功,參與者需仔細遵循相關流程,準備充分的證明材料,并確保所有提交的信息真實、準確無誤。認真理解這些要求,對于希望其科研成果得到高度認可的科研人員而言,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一)北京市科學技術獎提名資格
1.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由下列個人和組織提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突出貢獻中關村獎獲獎者;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區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記的科技類的全國學會、行業協會(研究會);市科學技術協會。
2.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由下列組織提名: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區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記的科技類的全國學會、行業協會(研究會);市科學技術協會;在京高校院所。
3.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由下列組織提名: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區人民政府,以及具有提名資格的其他組織。
(二)北京市科學技術獎提名規則
1.提名者應當堅持以德為先,以學術水平為重要標準,秉持科學精神,弘揚良好作風學風,對候選人政治、品行、作風、廉潔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核把關。
2.提名者應在本學科、本領域、本行業范圍內進行提名。
3.突出貢獻中關村獎:個人每年度可獨立提名1人,組織每年度每個領域可提名1人。
4.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個人每年度可2人聯合提名1人,組織每年度每個領域可提名1人。
5.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組織每年度每個領域可提名1人。
6.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采取不限額提名。提名特等獎項目需提供1家民政部登記的本領域科技類全國學會、行業協會(研究會)的推薦意見,或者3位院士的推薦意見(見附件2)。
7.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提名有效期最長可為5年,候選人在有效期內不更改姓名、國籍、工作單位、證件號等關鍵信息的,提名者無需重新提名。其它5個獎項的提名有效期僅提名當年度有效。
(三)北京市科學技術獎被提名人(項目)的基本條件
被提名人(項目)必須符合《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項目候選人應遵紀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誠信和科學精神。
2.杰出青年中關村獎的被提名人出生日期應在1983年1月1日以后。
3.已獲得或當年度被提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個人,不得作為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的候選人。
4.已獲得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國際合作中關村獎的個人,不得再次作為同一獎項的候選人。
5.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為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國際合作中關村獎中一個獎項的候選人。
6.被提名項目要求整體應用1年以上(自然科學獎提交的代表作公開發表(出版)1年以上、科學技術進步獎科學技術普及類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時間節點為2023年6月30日;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或者許可的項目,應在2023年6月30日前獲得主管行政機關的批準。被提名項目近三年經濟效益的年份為2021年至2023年。
7.提名項目所含科學技術內容(包括發現點、發明點、創新點及其支撐材料)應未在國家科學技術獎、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使用過,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項目中重復使用。
8.2022、2023年度連續兩年提名但未獲獎的項目,本年度不能以相關技術內容提名。
9.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候選人。2022年、2023年度北京市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為提名項目的前三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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