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區2024年第三批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開啟申報
關于啟動朝陽區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第三批相關工作的通知,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規定,及市科委《關于啟動2024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現就朝陽區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第三批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朝陽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可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2021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今年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終止,應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年報填報,并提出重新認定申請。
二、申報流程
按照《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的,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選擇告知承諾制,打印系統生成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由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上傳管理系統,無需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知識產權證書(未選擇告知承諾制企業需上傳)、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等文件(電子版)。
企業完成網上申報后,應報送《認定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條第(三)款要求的書面材料。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集中受理時間
8月26日-8月30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受理地點
本次申報設置三個受理點,可自行選擇任一地點提交材料:
1. 朝陽區國際創投集聚區受理點:
地址:朝陽區利澤西街6號院東湖國際中心A座16層
2. 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受理點:
地址:朝陽區霄云路霄云里1號朝陽區政務服務中心2層特色服務區
3. 朝陽區科技企業賦能站受理點:
地址:朝陽區酒仙橋路6號電子城·國際電子總部 5號樓A座4層
(三)報送材料要求
提交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至申報材料受理地點提交電子版和書面材料。
1.電子版材料清單和要求(現場拷貝或現場傳輸提交)
①《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受理信息匯總表》(電子版)(附件3)
②《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由系統生成的PDF文件)
③《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選擇告知承諾制企業提交,由系統生成后打印蓋章簽字的原件掃描成PDF文件)
2.書面材料清單和要求
①申報材料參照《朝陽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順序清單》(附件4)準備,封面按照《朝陽區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封面式樣》(附件5)打印制作,除“受理編號”外,其他信息由企業自行填寫,并確保與“企業注冊登記表”內容一致。
②A4紙大小,一式兩份(一正一副),左側膠裝成冊(勿分冊,可正反面),在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 提交正本并須在封面和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封面需法人簽字或簽章,副本企業自行留存,以備接受相關部門的檢查或抽查。
* 申報材料不提供復印、查詢和退回等服務。
(四)系統填報和匯總表填寫
在系統填報企業注冊登記表時需按照企業最新情況填報,經營范圍和企業簡介項不能為空。在“是否屬于國家級高新區內企業”選項中,屬于朝陽園范圍內的企業選“是”,在高新區名稱處填寫“中關村科技園區”(確認是否為朝陽園范圍內企業請登錄“朝高新企業綜合服務平臺”點擊網頁中部滾動信息欄“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朝陽園規劃范圍示意圖”進行查詢)。
《202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受理信息匯總表》填寫需注意各項內容不能為空,并與紙質版申報材料一致(包括聯系人及其相關聯系方式、企業名稱、所屬領域、相關經營數據等),且表中聯系人及其相關聯系方式務必為本企業內相關負責人電話,不得填寫服務機構聯系方式。
四、注意事項
(一)年報要求
按照《認定辦法》第十三條、《工作指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應于每年5月31日前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報送上一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在用戶登錄處以法人登錄的形式登錄--進入首頁“服務事項”--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臺--點擊“辦理入口”--科技部火炬統計調查--點擊“我要辦理”--2023年高企發展情況)。
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二)企業信息變更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需注意變更原因等內容應填寫齊全),并提供以下材料:1.名稱變更申請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打印并加蓋公章);2.工商變更材料;3.企業《營業執照》相關注冊登記證件;4.舊名稱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材料請掃描為電子版,并保存于一個文件夾,發送至郵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夾請注明企業全稱,并在郵件中寫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三)高新認定管理工作網賬號管理
企業如遺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的用戶名、密碼,可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單擊“企業申報”進入“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界面,選擇“密碼找回”或者“企業賬號申訴”,按要求準確填寫企業相關信息,通過查收企業注冊郵箱中收到的網址鏈接,找回用戶名和重置密碼。如企業忘記注冊時的手機號或者郵箱,請點擊“企業賬號申訴”,按照要求填寫企業相關信息后進行用戶名和密碼的重置。
五、其他事項
(一)中介機構
企業應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規定,選擇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4.中介機構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北京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官方網站或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信息服務平臺和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官方網站等渠道查詢。其中,會計師事務所應在近三年無受行政處罰、公開譴責、監管警示等不良記錄,稅務師事務所原則上其上年度累計信用積分(指國稅總局《涉稅專業服務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政策中“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積分”,下同)應不低于200分。企業在聘請中介機構時,要認真查詢其相關資質及信用等情況,確保所聘用的中介機構符合上述條件,并出具書面承諾。中介機構是審計報告真實性、合法性的第一責任人,在承接專項審計業務時要確保本單位符合上述條件,并出具書面承諾。以上企業和中介機構如承諾不實,應承擔相關責任。
符合上述條件的中介機構,在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后,應附中介機構誠信承諾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中介機構當年任職職工名單(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勞動和社會保障卡號,其中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須提供證書編號)。
(二)事中事后監管
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小組(以下簡稱“市認定小組”)將通過重點檢查、隨機抽查、實地核查等方式,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事中事后監管。對經檢查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將不予認定,已取得認定的企業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及相關網站公告。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企業、中介機構,一經查實將依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嚴肅處理,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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