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已啟動
剛剛,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通知。這項工作旨在通過科學的評價體系,識別和激勵那些在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等方面表現突出的中小企業,為它們提供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更多的支持政策。深圳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也即將開放申報,關注我們華夏泰科,第一時間獲取項目申報資訊。
一、基本條件和標準
(一)應在廣東省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二)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以上統稱合規經營);
(三)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時間要求:請各地9月底前報送公示后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文,并附評價匯總表。
二、組織實施
企業按屬地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自評。
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登錄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合規經營情況,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告為創新型中小企業。
三、評價標準
創新型中小企業的評價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創新能力:企業在技術研發、專利申請、新產品開發等方面的表現。
成長性:企業的銷售收入增長率、利潤增長率等財務指標。
發展潛力:企業所在行業的發展趨勢、市場前景以及企業自身的競爭優勢。
合規經營:企業的誠信經營情況、遵守法律法規等。
四、評價流程
企業自評:企業按照要求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參與自評,并作出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
資料提交:企業需要準備申報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給所在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審核推薦:地方主管部門將對企業自評信息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并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
專家評審:省級相關部門將組織專家對推薦企業進行評審。
公示確認:通過評審的企業名單將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認為創新型中小企業。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希望通過此次評價工作,能夠進一步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提升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為廣東省的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應積極準備申報材料,把握好這次機遇,爭取獲得政策支持和資源傾斜,從而更好地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