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資研發中心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在北京,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速和科技創新的蓬勃發展,外資研發中心已成為推動首都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這些中心不僅引進了先進的技術與管理經驗,還促進了本地科研能力的提升及國際交流合作。然而,設立外資研發中心并非易事,它涉及到一系列復雜的籌備工作與合規要求。本文將詳盡解析外資企業在北京市設立研發中心所需準備的關鍵材料,以助力外資企業順利入駐,把握北京豐富的科研資源與市場機遇。
北京市外資研發中心認定需要上傳北京市外資研發中心申請書,申請書自行下載并進行填寫,有以下要求:
1.申報材料按內容命名,系統內按要求上傳;
2.材料的封面、承諾書、法人簽字為紅章,掃描后上傳;
3.封面申報單位及共建單位(如有)處是否加蓋公章;
4.承諾書是否蓋公章并有法人簽字或簽章;
5.查看公章和封面申報單位名稱是否一致,不能是合同章、財務章,也不能是單位內設部門的印章;
6.申報書中表格一必須填寫,表格二、三根據申報類型選其一填寫;
7.《北京市外資研發中心申請書》各項填報內容不得留空,無相關內容或數據時填寫“無”。
8.需按照制式表格案例填寫。
《〈北京市關于支持外資研發中心設立和發展的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22〕11號)第三條,
研發創新中心應當符合:
一是有明確的研究開發領域、研發計劃和具體的研發項目,有固定的科研場所、必需的儀器設備和其他科研條件,以及正在開展的研發活動;
二是經母公司授權承擔全球研發項目或在京、在華、在亞洲等區域的研發項目。
開放創新平臺應當符合:
一是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預期成果;
二是有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研發場所;
三是簽約入駐的研發創新項目不低于10個;
四是有協同創新必需的設施設備和國際專家指導,具備國際化的技術、人才等資源。
申請人依據以上條件,按實際情況提交北京市外資研發中心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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