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眾創空間認定條件-申報限制是什么
深圳市政府為了推進科技創新和經濟增長,特別推出了2024年深圳市眾創空間的認定與資助計劃。華夏泰科已經為你準備了詳細的申報條件,感興趣的朋友一起往下看吧。
2024年深圳市眾創空間認定條件
明確的發展定位:眾創空間應具有明確的發展方向和清晰的運營模式,展現出其可持續發展的潛力。
運營時間要求:申請認定的眾創空間需已經正式運營超過一年時間。
場地面積規定:應擁有至少500平方米的服務場地,或至少提供30個創業工位。此外,還需配備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如會議室、項目展示區等。創業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的總面積應占到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以上。
入駐團隊和企業數量:至少有20個創業團隊或初創企業(成立時間在12個月以內)入駐,且入駐時間不少于3個月。每年新由團隊注冊為企業的數量應達到6家以上。
專業輔導團隊:擁有一支專業的創新創業輔導團隊,其中專職人員不少于3人。
運營可持續性:展現出良好的運營狀況,服務收入(不包括房租等收入)應占到總收入的30%以上。
創業服務能力:能夠提供技術咨詢、創業輔導等多樣化的創業服務,并與6家以上的科技服務機構建立合作關系。
集成化服務能力:擁有3名以上的創業導師,提供集成化的創業服務。
投融資服務功能:具備為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的能力,至少幫助2個以上的團隊或企業成功獲得投融資。
活動舉辦頻次:每年至少舉辦6場創業沙龍、路演、創業大賽、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以促進創業氛圍和交流。
哪些情況申報將受限制
重復資助限制:
任何已經獲得深圳市孵化載體資助的單位,包括科技企業孵化器、創客空間/眾創空間,將不會被再次認定和資助。
對于已經獲得市級或區級財政補貼的單位,不得重復申請相同性質的補貼。
不予受理的情況:
若申請單位或項目負責人已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誠信異常名錄,或項目超期未申請驗收,其申請將不被受理。
若項目負責人曾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的驗收不通過名單,其申請也將不予受理。
申請單位若存在未按時退回財政資金的情況,其申請將不被接受。
若申請單位被列入“深圳信用網”的國家或深圳市黑名單,其申請將不被考慮。
對于創新型產業用房的承租單位,若未經場地管理主體的批準擅自開展孵化器、眾創空間業務,其申報將不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