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條件是什么
廣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是一個專注于推動廣東省制造業創新和發展的機構。它致力于通過整合資源、促進技術交流、支持研發活動以及培養創新人才,來提升廣東省制造業的整體競爭力。作為該省制造業創新的樞紐,該中心不僅為企業提供了一個合作與交流的平臺,還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支持和技術服務,激發了企業的創新活力,加速了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和產業化進,華夏泰科為你帶來詳細的申報條件。
廣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條件是什么
我們主要資助那些已經獲得批準并實際運作的國家級和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我們特別關注那些在省級以上制造業創新中心評估中獲得良好以上評級的中心,以及那些根據產業發展需要需要加強培養的省級以上制造業創新中心。
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依托單位必須在廣東省注冊為獨立法人。原則上,創新中心的組建資金(即注冊資本,包括研發設備)不得少于3000萬元。這些單位必須誠信經營,依法納稅,并且沒有被列入失信懲戒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或其他失信主體名單(可以提供無違法違規證明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作為重要證據)。在過去三年中,這些單位在專項審計、績效評估和監督檢查等方面沒有出現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項目實施地點必須在廣東省內。項目方案必須合理可行,資金投入必須合理,技術前景和市場前景必須良好,并且必須包含明確的績效目標。
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項目必須已經完成并通過驗收。項目及相關研發設備(包括配套軟件)沒有獲得省級財政資金的支持。
那些曾經承擔過創新中心能力建設項目并且在評估中獲得良好以上評級的單位,以及那些根據產業發展需要需要加強培養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原則上可以在新一輪能力建設項目完成驗收前申報。在申報截止日期前,那些上一輪能力建設項目尚未完成驗收的創新中心能力建設項目承擔單位,原則上不得申報。
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包括國家和地方共建的制造業創新中心)必須經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批準籌建或建立,并實際開展創新能力建設項目。
廣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材料有哪些
封面:請提供項目的封面文件。
資質證明:請提交創新中心獲得相應資質并完成組建、掛牌的證明文件。
法人及營業執照:請提供創新中心的營業執照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其他相關材料:
若選擇一次性補助方式申報,請附上由資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企業實繳注冊資本的文件。
若選擇直接股權投資方式申報,請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編制并提交申報材料。
承諾函:請提供一份承諾函。
所有上述材料需準備兩份紙質版,并提供一份PDF格式的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