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認定和培育入庫條件
中山市一直致力于培育和扶持高新技術企業,以推動經濟的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對于志在提升自身創新能力和行業地位的企業來說,了解并滿足中山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認定和培育入庫條件是邁向成功的第一步。這些條件不僅涉及企業的研發投入、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等硬性指標,還包括了組織管理、成長性等多個維度的評估。本文將為您細致梳理這些關鍵條件,并提供實用的指導和建議,幫助企業順利通過資質認定和培育入庫的審核,從而享受到政策帶來的紅利和支持。接下來,請跟隨華夏泰科深入探討中山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認定和培育入庫的具體條件,為您的企業創新發展之路鋪平道路。
中山市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認定和培育入庫的條件如下:
一、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認定條件
1、注冊成立時間:企業注冊成立時間必須在一年以上。
2、知識產權: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技術領域: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科技人員比例: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發費用占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6、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創新能力評價: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無重大違法記錄: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條件
1、注冊成立時間:企業在中山市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獨立法人企業。
2、未獲高企認定:企業從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2023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不能申請入庫)。
3、計劃申報高企:企業計劃在3年內申報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4、無重大違法記錄:企業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以上條件來源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及中山市科學技術局的相關通知。企業需要滿足上述所有條件才能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培育入庫。
華夏泰科擁有17年項目申報經驗,自研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抓取全國最新政策信息,及時了解行業動態走向,計劃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老板們可以聯系我們,免費為您解答。
一、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認定條件
1、注冊成立時間:企業注冊成立時間必須在一年以上。
2、知識產權: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技術領域: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科技人員比例: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發費用占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6、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創新能力評價: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無重大違法記錄: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條件
1、注冊成立時間:企業在中山市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獨立法人企業。
2、未獲高企認定:企業從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2023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不能申請入庫)。
3、計劃申報高企:企業計劃在3年內申報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4、無重大違法記錄:企業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以上條件來源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及中山市科學技術局的相關通知。企業需要滿足上述所有條件才能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培育入庫。
華夏泰科擁有17年項目申報經驗,自研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抓取全國最新政策信息,及時了解行業動態走向,計劃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老板們可以聯系我們,免費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