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深圳市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需要哪些材料
創新型中小企業致力于技術研究開發、產品創新和市場拓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獨特技術,并在各自行業內取得了顯著成績。華夏泰科為您提供深圳市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所需的材料清單和詳細指南,幫助您順利完成申報流程。
深圳市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需要哪些材料
《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掃描件:在平臺上填寫后下載打印,由法人代表在聲明真實性處簽字并加蓋公章,同時在封面企業名稱處加蓋公章。
企業營業執照。
2023年12月的社保繳費人數證明:需顯示社保繳費人數;如果以合并報表申報,則需提供母公司及子公司的相應證明。
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可從深圳信用網下載國家標準版。
主營業務及主導產品情況說明:不超過500字,加蓋企業公章。
2022年度財務數據佐證材料:提供審計報告;如果沒有,則提供從深圳市電子稅務局下載的納稅申報表,包括《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
2023年度財務數據及研發費用佐證材料:提供審計報告;如果沒有,則提供納稅申報表,包括《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同時提供《資產負債表》。如果沒有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則提供《期間費用明細表》;如果審計報告或納稅申報表未顯示主營業務收入數據,則需提供專項說明。
與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知識產權佐證材料:提供符合要求的證明;對于"I類高價值知識產權"和"自主研發的I類知識產權",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不包括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產權。
其他非必須證明材料:
a. 近三年內獲得的國家級或省級科技獎勵證明。
b. 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等證明。
c. 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證明,包括國家部委、省直單位、深圳市認定的技術中心、設計中心、研究中心、實驗室,以及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d. 2021年至2023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500萬元以上的證明,包括合格機構投資者備案材料、銀行到賬憑證、出讓股權不超過30%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