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北京市“金種子”企業做大做強
(一)支持內容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醫藥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綠色能源與節能環保等高精尖產業領域的北京市“金種子”企業、相關賽事獲獎優勝企業,引導企業持續加大研發投入,不斷提升企業創新實力和核心競爭力。
(二)支持條件
1.納入支持的北京市“金種子”企業須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注冊成立不超過5年(含)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或當年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上一會計年度年末從業人員100人(含)以下,上一會計年度營業收入2000萬元(含)以下。
(3)注冊成立時間在兩個會計年度(含)以上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的同比增量100萬元(含)以上。注冊成立時間不足兩個會計年度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100萬元(含)以上。
2.相關賽事獲獎優勝企業須滿足條件: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北京賽區一、二、三等獎,中國創新挑戰賽北京賽區前10名,或中關村國際前沿科技創新大賽各領域賽前3名。
(三)支持方式及金額
采取后補助方式給予支持,支持資金用于企業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每家企業連續三年只能獲得一次該項政策支持,且以下兩個政策支持方向只能選擇一種。
1.北京市“金種子”企業支持方式及金額如下:
(1)企業成立時間為兩個會計年度(含)以上的,根據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時申報的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按照企業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的同比增量,分兩檔給予資金支持。研發費用同比增量為500萬元(含)以上,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資金支持;研發費用同比增量為100萬元(含)至500萬元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金支持。
(2)企業成立時間不足兩個會計年度的,根據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時申報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參照上述檔位、金額給予資金支持。
2.給予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北京賽區一等獎企業、中國創新挑戰賽北京賽區第一至三名企業和中關村國際前沿科技創新大賽各領域賽第一名企業不超過30萬元資金支持;給予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北京賽區二等獎企業、中國創新挑戰賽北京賽區第四至六名企業和中關村國際前沿科技創新大賽各領域賽第二名企業不超過20萬元資金支持;給予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北京賽區三等獎企業、中國創新挑戰賽北京賽區第七至十名企業和中關村國際前沿科技創新大賽各領域賽第三名企業不超過10萬元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