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業不能申報蘇州市新型研發機構
蘇州市新型研發機構的未來發展潛力巨大,它們將在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中扮演越來越關鍵的角色。為了促進這些機構的健康成長,需要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共同支持與協作。同時,蘇州市對新型研發機構的申報條件設定較高,華夏泰科作為您可靠的合作伙伴,愿意為您提供盡可能的協助。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幫助,歡迎隨時聯系華夏泰科。
哪些企業不能申報蘇州市新型研發機構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本項目:
(1)截至申報通知發布之日,承擔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已超期6個月且尚未完成驗收的;(2)承擔省、市級科技計劃在研項目2項及以上的;(3)在蘇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內存在社會信用嚴重失信記錄的;(4)列為科技信用嚴重失信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不得申報本批次各類科技計劃項目:
(1)在蘇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內存在社會信用嚴重失信記錄的;(2)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統計的;(3)完成科技統計但沒有研發投入、研發人員的;(4)列為科技信用嚴重失信的;(5)項目申報材料、后補助評估材料等可能涉及國家秘密的。
3.同一單位以及關聯單位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發項目同時申報不同的競爭擇優類科技計劃。凡屬重復申報的,取消評審立項資格。
4.申報單位對提交的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蘇州市新型研發機構申報條件
該機構由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知名科學家、國內外高層次人才或創新創業團隊以及蘇州本地的領軍企業共同設立,其辦公和科研場所位于蘇州。
機構以提供技術研發服務為主,不涉足市場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活動。
在建設期間,新增投資總額不少于5000萬元人民幣,其中研發經費的支出比例不低于50%。
擁有進行研究、試驗和提供服務所需的必要條件和設施。建設期結束后,機構自行購置的用于研發的儀器設備原值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或者由財政資金購買并委托機構管理的儀器設備原值不少于2000萬元人民幣。
人才團隊結構合理且穩定,研發實力強,其中具有碩士或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固定研發人員占全體員工總數的30%以上。
在建設期間,面向社會的技術研發服務收入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且該收入占總收入比例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