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區制造業單項冠軍專項資助
深圳市坪山區制造業單項冠軍是指在坪山區制造業領域內,通過技術創新、產品質量、市場競爭力等方面取得顯著優勢,成為某一細分市場或產品領域的領導者和佼佼者的企業。華夏泰科為你帶來最新解讀。
一、政策內容
對獲得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稱號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每個產品給予企業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坪山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坪府辦規〔2023〕1號)(二)《深圳市坪山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資金支持措施》(深坪府辦規〔2023〕2號)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本條政策資助的單位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申報主體原則上是在坪山區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工業企業,是指注冊地、統計地及納稅地均在坪山區的獨立法人企業。工業企業以相關部門界定為審核依據,其中,納統企業以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的行業代碼前兩位在13到42之間為準,未納統企業以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所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行業代碼前兩位在13到42之間)為準;
2.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履行統計數據和納稅申報義務。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條政策不予資助:
1.近三年因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過刑事處罰的;
2.近兩年在安全生產、消防、環保、勞動關系領域受到過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行政處罰且經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關領域受到暫扣許可證書、吊銷許可證、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行政拘留等處罰的;
3.被司法機關認定存在行賄行為,且被列入坪山區不良經營主體名單并在影響期內的;
4.在申報專項資金過程中弄虛作假,虛報、謊報企業信息,或拒絕配合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的;
5.同一事項已獲得區級財政資金資助的;
6.被列入全國范圍內實施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7.企業社保繳費人數在5人以下的(不含5人);
8.企業同一申報年度資助總額低于1萬元的,專項資金政策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資助方式
本資助計劃屬核準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