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年度報表信息如何填報
2023年2月20日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關于組織填報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火炬統計年報表和年度發展報告的通知》,要求:“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年報表”需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年度發展報告”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請相關單位積極填報。下面華夏泰科就詳細介紹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年度報表注意事項。
一、項目經費支出(QH51)怎么填寫?
答:報告期內企業用于開展科技項目活動的實際經費支出,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費用、設計費用、裝備調試費用與試驗費用、委托外部科技費用及其他費用。該指標應與企業有關研究開發會計科目或輔助賬中項目有關費用對應。
注意:項目經費內部支出為項目經費支出;不能簡單照搬立項經費,因為項目立項經費通常不包含項目人員工資;對于一些跨年度的科技項目,項目經費支出不能把整個項目各個年份累計的總經費照抄進去,只要求填報的本年支出的那部分經費。
二、統計調查填報還有那些注意事項?
答:
1.所列欄目文字敘述和數據都應確切、可靠,表內欄目不得空缺,數據有小數時,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填寫;
2.經濟指標單位為:千元人民幣 (如果有需要匯率折算的話,統一用最新匯率計算)。指標之間填寫不要串行。注意:企業科技活動概況報表比較復雜,填報務必細心。
3.統計范圍內的企業有義務按照高新區布置的火炬計劃統計工作要求,按規定時間認真完成填報。企業負責人應指定專人負責填表,協調本單位辦公室、財務、人事、生產、技術、銷售等部門配合提供相關數據。
三、統計調查時間及相關事項
統計調查填報時間:2024年3月31日前
系統審核時間:2024年4月1日至4月21日,4月22日登錄系統查看審核結果,根據審核意見修改相關數據。
紙質材料提交時間:2024年4月23日至4月26日,以郵戳或發出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