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資助申報
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注意啦,您有一筆資金補貼可以領取。根據《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管理細則》,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決定開展制造業創新中心扶持計劃(配套類)項目申報工作。已獲批組建的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組織實施的,獲得國家或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立項扶持、且資助資金已到位的項目可以領取深圳市配套獎勵。
一、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資助申報時間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18時
二、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資助申報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
(二)經國家或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方案;
(三)與項目主管單位簽署的項目合同;
(四)國家或廣東省級財政資助資金已到賬憑證。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1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三、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資助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已獲批復同意組建的國家、廣東省制造業創新中心。項目已獲得國家、或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立項,資助資金已到賬。
2.申報主體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列為聯合懲戒對象,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
3.申報主體無逾期未辦理驗收、驗收未通過或正處在整改期內的項目。
4.申報項目實施地位于深圳市,符合國家和我市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按有關規定完成項目所需的用地、環評、規劃等備案或核準,取得有關批準文件。
5.同一項目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申報單位責任。
6.申報主體此前如已承擔國家、廣東省或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項目,項目應按合同約定正常推進。
7.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如何獲得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資質呢
(一)牽頭單位須是長期從事某領域研究開發且有持續的研發投入,在該領域有核心競爭力,具備雄厚的科研資產和經濟實力,有承擔并較好完成國家或行業重點研發項目經驗的企業、科研院所或高校。牽頭單位為企業的,原則上近3年年均銷售收入不低于5億元。
(二)牽頭單位要有整合產學研合作基礎資源的能力,有較強的技術轉移和擴散能力,有較豐富的成果轉化和商業化經驗。
(三)牽頭單位要有完善的研究開發平臺,有先進的科研基礎設施、儀器裝備,以及研發高端人才,具備為技術創新發展提供支撐的能力。
(四)參與建設的單位應包含相關行業領域內若干家具有較強影響力和號召力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主體。
(五)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或聯合懲戒名單的單位,不得成為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牽頭單位或成員單位。
以上就是華夏泰科總結有關深圳市制造業創新中心資助申報情況,計劃申報的企業可以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