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條件及材料匯總
從本次開始,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將采取敞口認定方式,企業每月初到月底都可以認定。但要成為專精特新小巨人,就要專注于細分市場和創新能力強,努力做到市場占有率高、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和質量效益優等排頭兵企業。華夏泰科小編總結了北京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條件及材料匯總,希望有所幫助。
(一)北京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時間
1.認定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應在4月23日至5月6日期間完成相關信息填報和相關材料的準備。
2.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者創新能力強、北京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均可申請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 企業, 并可同時申請國家專精特新 “小巨人”。第三批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的企業應在4月28日至5月6日期間完成相關信息填報,并提交書面認定書等相關材料。
3.從本次開始,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將采取敞口認定方式,企業每月初到月底通過北京通企服版進行認定。北京市經濟信息化局次月中上旬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
(二)北京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條件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中小企業,且屬于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定的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其他創新能力強、北京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或直接面向北京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有品牌產品。
3.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北京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4.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綠色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具備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的潛力。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被推薦: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稅或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已列為工業和信息化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
6.經濟指標(專項條件,以下3項須符合1項)
(1)上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足5000萬元,同時滿足近2年內新增股權融資額(實繳)8000萬元(含)以上,且研發投入經費3000萬元(含)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例50%(含)以上,創新成果屬于本通知“一、重點領域”細分行業關鍵技術,并有重大突破。
7.必備指標(專項條件,以下6項須全部符合)
(1)截至上年末,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
(2)截至上年末,企業主導產品細分北京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國內細分行業中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3)企業2020年度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
(4)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下同)2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
(5)企業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家、行業標準;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認證;
(6)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等違法記錄。
8.其他專項條件
(1)經濟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
(2)專業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北京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
(3)創新能力。企業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4)經營管理。企業擁有自主品牌。
(三)北京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材料:
1.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電子版)
2. 報統計局的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電子版)。
3. 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9、2020年度審計報告(未完成2020年審計報告的企業,提交2020年財務報表和情況說明)。財務審計報告未列明該年度研發費用支出金額的,提交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掃描電子版,情況說明須加蓋公章)
4. 近2年內新增股權融資額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驗資報告,增資協議、投資協議及相應的股東支付憑證等)。(掃描電子版)
5.權威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企業主導產品北京市場占有率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省級以上政府機構、行業協會或權威咨詢機構作出的行業綜合排名、單一產品排名等);或者是企業自己測算,并注明數據出處,具有客觀性、準確性的說明。(掃描電子版,情況說明須加蓋公章)。
證明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①企業主導產品名稱。請說明北京市場占有率是按產品銷售收入額計算或按產品銷售數量計算。其他情況可做簡要說明。
②提供截至2020年末,企業主導產品國內北京市場占有率及本省排名。
6. 有效發明專利一覽表(詳見附表1),及相關佐證資料(認定證書等相關資料)。(掃描電子版,表格提供可編輯電子版)
7. 有效實用新型專利一覽表(詳見附表2),及相關佐證資料(認定證書等相關資料)。(掃描電子版,表格提供可編輯電子版)
8. 有效外觀設計專利一覽表(詳見附表3),及相關佐證資料(認定證書等相關資料)。(掃描電子版,表格提供可編輯電子版)
9. 軟件著作權一覽表(詳見附表4),及相關佐證資料(認定證書等相關資料)。(掃描電子版,表格提供可編輯電子版)
10.企業2020年度12月份在職研發人員名單和對應社保繳費記錄(名單注明研發人員姓名、所屬部門、職位/崗位、從事專業;在企業社保繳費記錄中標注出研發人員。提供掃描蓋章電子版)。(僅通知“門檻條件”中分類指標第3項提供該佐證資料)
11. 企業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定一覽表(詳見附表5),及對應的佐證材料(如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等證書)。(掃描電子版,表格提供可編輯電子版)
12. 主導產品獲得的發達國家或地區認證一覽表(詳見附表6),及相關佐證材料(認證證書、檢測報告或其他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表格提供可編輯電子版)
13. 主持或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一覽表(詳見附表7)及相應的佐證材料。(掃描電子版,表格提供可編輯電子版)
14. 企業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佐證材料(檢測報告等,掃描電子版)
15. 企業自建或與高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的佐證資料(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證書、企業工程中心證書、院士專家工作站證書、博士后工作站證書等)(掃描電子版)。
16. 企業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包括但不限于研發設計CAX、生產制造CAM、經營管理ERP/OA、運維服務CRM、供應鏈管理SRM等支撐的佐證材料。(掃描電子版)。
17. 企業擁有的自主品牌一覽表(詳見附表8),及相應的佐證材料(產品注冊商標證或其他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表格提供可編輯電子版)
18. 近兩年為國內外知名大企業直接配套簽訂的合同協議。(三份以內,掃描電子版)
19. 企業獲得省級以上科技成果獎證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以及獲近三年省級以上獎勵和榮譽證書等。(掃描電子版)
20. 企業近兩年承擔過的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相關佐證材料。(掃描電子版)
21. 企業有上北京市計劃的佐證材料(與中介機構簽訂的服務協議、輔導備案登記受理函、上北京市認定書等,掃描電子版)
22. 認定承諾書(提供蓋章掃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