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條件
企業擁有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但還不知道2023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條件?華夏泰科依據15年行業經驗,2萬+成功案例,為大家進行整理企業技術中心相關條件要求,計劃申報的企業歡迎咨詢我們。
一、2023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二)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技術中業心組織體系健全,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
(三)要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技術積累也要好,重視前沿技術開發、還要有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并且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2000萬元。
(四)企業的研究開發投入要高,技術帶頭人也要有豐富地實踐經驗,并且技術水平更要過硬;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不能低于1500萬元,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150人。
(五)具有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兩年以上。
(六)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七)采取公平公正公開的適當形式,擇優推薦符合領域要求、基本條件符合《管理辦法》規定、初評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的企業技術中心。(具體計算方式請咨詢華夏泰科)。
二、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推薦方式:
1.建立存量評價與增量認定掛鉤機制。根據2021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運行評價情況(附件2),確定2022年各地企業技術中心推薦數量:評價為第一檔的省、區、市推薦數量不超過5家;評價為第二檔的省、區、市推薦數量不超過3家;評價為第三檔的省、區、市推薦數量不超過2家。
2.此外,符合下列三類條件之一的省、區、市,可增加2個推薦名額(不重復激勵,上限為2個):
(1)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所在省、區、市;
(2)大力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特色優勢明顯、技術創新能力較強的地方(國辦發〔2022〕21號);
(3)推動“雙創”政策落地、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加強融通創新、扶持“雙創”支撐平臺、構建“雙創”發展生態、打造“雙創”升級版等方面成效明顯的區域“雙創”示范基地(國辦發〔2022〕21號)。
原則上,增加名額需用于激勵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所在省、區、市和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具體到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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